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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法院:答好执前督促为民“卷”

2023-02-21 15:53: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1日讯 为推进执源治理“新十条”落地见效,莆田涵江法院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模式,制定《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工作规程(试行)》,着力实现减量增效和司法为民的双重目标。

自2022年12月机制试运行以来,涵江法院已成功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91件,平均用时8天,执行到位157.56万元;促进当事人达成执前和解7件,案涉金额19.20万元。2023年以来,新收首执案件565件,同比降幅30.67%。

涵江法院牢固树立“保立审执破”一盘棋思想,将执行立案端口前移与审判后督促履行工作有效结合,实现执源治理从单一治理向多元主体、末端治理到源头治理的转变。同时,完善分段集约机制,通过执行流程重组,向内挖掘执行队伍潜力。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提高整体办案质效。

涵江法院专门成立执前团队,负责立案庭移送的执前督促案件,通过释明法条、理清义务、告诫后果及财产保全等方式,先行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或者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将更多执行案件化解在立案前,以更简易的程序,更快速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外,涵江法院借助“福建法院综合送达平台”协查履行义务人联系方式,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释法说理,帮助当事人及时知晓履行到位等问题。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福建”微信小程序,协调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促进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值得一提的是,为避免履行义务人假借执行督促程序与权利人达成虚假和解,进而达到拖延执行、转移财产的目的,在执前督促阶段,涵江法院会通过司法查控系统及时查控被申请人财产,并送达《督促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告知书》,做好执前财产保全和风险告知。同时,针对存在上述行为的当事人及时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视情况采取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惩戒措施。

(本报记者 陈静 通讯员 苏圣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