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3年3月2日公告
认领公告 泉州海警局南安工作站于2023年1月6日在围头湾奎霞村附近海域(北纬24°35′44″,东经118°23′46″)查获一艘未编刷、悬挂船名船牌号的舢板泡沫船,船上无人。该船船长约13.65米,船宽约2.73米,船舶上载有113箱白色泡沫箱渔获物(其中109箱龙虾,4箱大黄鱼)。请该船船主及该批次渔获物货主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相关合法、齐全手续证明到泉州海警局南安工作站(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和美村港航营销中心下面)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我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置。联系电话:15859588565。 泉州海警局南安工作站 2023年3月2日 遗失声明 光泽县建旺腾建设工程服务部不慎遗失铜质圆形公章一枚,公章内书:光泽县建旺腾建设工程服务部,现声明该公章作废。 光泽县建旺腾建设工程服务部 2023年3月2日 遗失声明 福清弘泽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车牌号为闽AR2519重型半挂牵引车的道路运输证,证号:闽交运管榕字350181205210号,现声明作废。 福清弘泽物流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日 遗失声明 古田县鹤塘镇前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慎遗失古田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12月21日核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350922MF2951971J,现声明作废。 古田县鹤塘镇前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3月2日 遗失声明 泉州山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公章内书:泉州山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声明该公章作废。 泉州山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日 永安市曹远镇前坪村煤矿、永安市曹远镇煤矿: 本院受理(2023)闽0481民初389号原告刘进洋与被告永安市曹远镇前坪村煤矿、永安市曹远镇煤矿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5月11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308法庭开庭审理(按防疫规定做好检查),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日 罗奕泉: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罗奕泉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3)闽0481民初53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日 黄松水: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黄松水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0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1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日 邱禹铭: 本院受理原告陈军军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5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日 曾冠荣: 本院受理原告罗世平诉被告曾冠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闽0421民初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曾冠荣欠原告罗世平借款27200元,及至实际借款还清之日止按每月300元计算的利息。该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还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日 郑慧勇: 本院受理原告陈彬与被告郑慧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闽0125民初54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日 黄长贵、王玉珍: 本院受理原告钟秀与被告黄长贵、王玉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821民初33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