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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精准实施司法救助

2023-03-09 11:53: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9日讯 “这真是我们的及时雨!太感谢你们了,能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我和女儿渡过难关。”在“三八”妇女节前夕,莆田市检察院联合荔城区检察院来到救助申请人小玲家中进行回访,小玲的父亲激动地连声向检察官道谢。

这是莆田检察机关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一个缩影。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莆田检察机关共受理涉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14件14人,经审查决定予以救助14件14人,共发放救助金57.4952 万元,以“检察蓝”助推司法救助,为困难妇女撑起一片天。

上下联动

推进联合救助

开展联合救助,是检察机关贯彻“一体化”办案理念,坚持能动履职、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莆田检察机关以联合救助为载体,整合司法资源,以最大限度帮扶困难妇女。

不久前,荔城区检察院在办理张某司法救助案时,了解到张某之子因邻里纠纷,与邻居发生冲突,在争执过程中不幸受到伤害,经抢救无效死亡,仅留下年近六旬的老母亲张某、遗孀和两个年幼的孙子,家庭生活困难。该院在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基础上,向莆田市检察院申请联合救助,共联合救助17万元,有力纾解了该家庭的急迫困境。

公开听证

提升救助公信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题中之义。莆田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模式,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让司法救助在阳光下运行。

莆田市检察院在办理俞某某和林某某两起司法救助案时,为确保司法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在征得救助申请人同意后,均针对两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听证员到场,耐心听取各方意见,最终一致同意给予上述人员各自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治宣传

传递检察温情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帮扶困难妇女最根本的是要从源头上帮助妇女树立自强自立自信,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其免收不法侵害。

为加强女性保护意识,莆田市检察院借助以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等平台,与基层检察院沟通协调,与妇联、民政等单位协同合作,以“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为主题,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制发宣传手册、举办普法讲座等方式,帮助妇女了解有关司法救助的范围、条件和办理程序,以提高维权意识,让她们在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林夏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