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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蕉城金涵司法所创新“四理”调解法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

2023-03-29 11:23: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当好群众“解忧人”

——宁德蕉城金涵司法所创新“四理”调解法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9日讯 “以法律法规、政策条例为法理;以具体案件中的事实理由为道理;以当事人家庭成员的亲情、感情为情理;以当地民间习俗、风土人情为俗理。”提及“四理”调解法,宁德市蕉城区司法局金涵司法所负责人陈庆鼎颇有心得地说,调解了这么多年纠纷,几乎所有纠纷解决的办法都在这“四理”之中。

金涵畲族乡地处宁德市蕉城区北大门,是宁德中心城区东迁北扩“北部新城”重要组成部分。户籍人口2.5万人,实有人口6.6万人,大量的流动人口在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各类矛盾纠纷数量呈现上升趋势。

“全国模范司法所”金涵司法所在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不断总结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经验,创新以“法理、道理、情理、俗理”为核心的“四理”调解法,将矛盾纠纷分门别类,根据案件特点,找准调解突破口,巧妙围绕法律、道理、情感、民风民俗等进行调解,切实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在基层,“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在一些群众意识里根深蒂固。针对群众对法律规定不理解而产生的矛盾纠纷,金涵司法所以“法理”为准绳,通过向当事人释法说理作为突破口,让当事人认清是非曲直和权利义务关系,从而转变错误观念,自觉依法办事。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在化解纠纷的同时,金涵司法所以成功化解的有关纠纷作为典型案例,扩大普法宣传,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化解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

与此同时,金涵司法所坚持以事实为“道理”,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利用“110+12348”纠纷联调新模式,让司法所在案件发生的最早期就开始介入,联合派出所精心调查相关证据,掌握纠纷的根源症结,剖析责任,明确当事人的对错,确定承担责任的份额,不仅使当事人感受到自身责任的轻重,也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内容。

2022年2月,宁德某工地彝族工人阿苏(化名)在工地外的住宿点突然昏迷,送医诊断为突发性脑溢血。后来,阿苏家属组织10余人前往信访局上访,并扬言要采取偏激方式越级上访。

金涵司法所、派出所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介入调解,经过前期大量倾听、走访最大限度地还原了事实真相后,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组织双方摆事实、讲道理。最终经过四轮调解,该起引起当地群众广泛关注的重大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因感情纠葛、家庭矛盾引发的纠纷,如不及时处理,甚至有可能走向极端,导致“民转刑”事件的发生。金涵司法所打好“感情牌”,巧用“情理”以情感人,悉心听取当事人的诉说,在调解过程中多谈感情,淡化争议矛盾,唤起当事人之间的情感联系,注重以情感人。

2022年9月,金涵乡林女士哭诉其丈夫游某不仅打骂她,还持刀威胁要杀她后再喝农药自杀。经调查了解,游某因早年嗜赌,造成与家里关系紧张,子女成家后都不愿照顾他,后被查出鼻癌晚期,才做出偏激行为。

为此,调解员一次次从亲情角度劝说游某放弃极端想法,一边劝说林某召集子女和游某一起吃顿团圆饭,另一边积极与当事人子女联系配合,缓和家庭紧张关系,最终一家人放下心中芥蒂,关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调解涉及民间习俗的纠纷时,我们将当地民风民俗纳入考量,寻找法律和民风民俗之间的平衡点,促进案件调解。”陈庆鼎介绍,金涵司法所活用“俗理”,充分利用民间力量,引入14名畲族乡贤和12名老村干担任人民调解员,将人民调解融入“公调对接”和“访调对接”,用“畲家话”和“风习俗”拉近距离,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报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龚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