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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不懂” 车行不告知 闽侯法院: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不可取

2023-04-03 11:44: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3日讯 近日,闽侯法院审结一起因汽车座椅改装引发的合同纠纷案。

2021年8月31日,小张购置一辆全新小轿车,因工作需要常往返工地,出于保护车辆真皮座椅的考虑,同年12月22日,小张将车送至某汽用商行,希望对车辆座椅进行包皮作业。某汽用商行接到该业务后,未向小张释明该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便将车辆委托给第三方车行进行作业。见是新车,第三方车行提示某汽用商行是否与车主确认需将座椅原装真皮拆除换成廉价皮,但某汽用商行未与小张确认,后第三方车行按照某汽用商行要求进行了座椅包皮作业。小张得知座椅原装真皮被拆除后,向某汽用商行追索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小张遂诉至法院。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某汽用商行在明知该车辆为新车且原装座椅真皮无损坏的情况下,未向车主释明车辆座椅包皮作业需将座椅原装真皮拆除,且将座椅原装真皮改换价值相差甚远的普通座椅皮有违生活常理,双方理解存在较大差别,某汽用商行应当进行充分告知但却未告知,因此某汽用商行存在重大过错。小张未充分了解汽车座椅包皮业务,且未与某汽用商行进行充分沟通,亦存在一定过错。经查,小张因本案造成的损失为33000元。

据此,法院判决某汽用商行承担80%的损失赔偿责任,小张自担20%的责任,某汽用商行应支付小张26400元。某汽用商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多,汽车改装美容行业也日渐兴起。作为商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信经营理念,在经营过程中,要对服务项目内容等进行充分告知,特别在消费者“不懂行”时,更要主动释明,以达成准确合意,切勿一味追求盈利而损害消费者权益。作为消费者,在要求商家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当与商家充分沟通,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消费的具体内容,如项目、标准、费用等,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叶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