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3年4月7日公告
童小鹿: 本院受理原告丁木秀与被告戴杏英、童小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821民初3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7日 李文: 本院受理(2023)闽0403民初1872号原告林起子与被告李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5月2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7日 陈国远: 本院受理董从树诉你与吴慧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廉政监督卡、空白答辩状、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7日 罗珊: 本院受理原告王余祥与被告罗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7日 公 告 (2023)闽04破1号之一 因三明厦镛贸易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管理人未能从三明厦镛贸易有限公司接收到可供分配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4月6日裁定宣告三明厦镛贸易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4月7日 黄梅蕊: 本院受理原告余秀琴与被告黄梅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123民初370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海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7日 宋英杰: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富益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宋英杰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1141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3年1月18日作出(2022)榕仲裁1141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遗失声明 古田县城东街道极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慎遗失古田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12月30日核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350922MF3093956C,现声明作废。 古田县城东街道极乐村股份 经济合作社 2023年4月7日 遗失声明 福州海之都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22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1810138584,现声明作废。 福州海之都贸易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遗失声明 邵武和平坎下龙安寺不慎遗失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1350781MCU35726XP),现声明作废。 邵武和平坎下龙安寺 2023年4月7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鸿海食品商行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2月1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7020015979;有效期至:2022年2月16日),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鸿海食品商行 2023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