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两级法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莆田两级法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守护“蓝色海岸”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6日讯 近年来,莆田两级法院积极立足沿海地域区位特点,匠心打造生态司法工程,全方位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全力护航绿色发展、生态宜居、山海协同的美丽莆田建设。 海洋生态环境的“高颜值”离不开司法保驾护航,为守护这片山海生态环境,莆田两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最严法治观,依法严厉惩治涉海违法犯罪、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与涉海相关单位协作互动,联动海警健全涉海案件协同查办机制。今年以来,莆田两级法院严厉打击涉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盗伐、滥伐生态防护林等破坏海洋环境犯罪案件16件。 不仅如此,莆田两级法院还坚持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举。创新修复机制,建立健全碳汇赔偿机制,探索出台《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海洋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依托近海渔业养殖、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推动建立蓝碳交易生态司法保护机制。 与此同时,莆田两级法院不断健全完善生态普法宣传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蓝色海湾”海洋湿地保护宣传基地,依托南日镇“海上枫桥法庭”开展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服务海渔振兴、维护渔民合法权益。此外,两级法院还组织干警深入辖区涉海洋经济企业,深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助推海洋经济绿色发展。 (本报记者 陈琦 莆田长安网记者 徐林煌 通讯员 林晶鸿 郑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