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
给困境中的人一缕亮光 ——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6日讯 司法救助的一头连着百姓,一头系着司法。如何让严肃的法律最大限度地发挥温暖、柔情的一面,考验着执行者的诚意和智慧。近日,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向3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余元。 小曾遭侵犯后,出现自闭症状,两年多一直无心上班,依靠药物度日。而她的家庭,父母和弟弟都是残疾人,妹妹也有遗传病需长期吃药。当年突遭变故,让原本就是低保户的家庭雪上加霜。 去年8月,秀屿区检察院接到小曾一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后,立即组织多方走访核实,了解到小曾一家的不幸遭遇,承办检察官一边向上汇报,一边立即着手启动相应司法救助程序。 小曾的遭遇是不幸的,得到司法救助又是幸运的。2022年以来,秀屿区检察院共对5名与小曾一样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集中发放了21.5万元救助金,他们的生产生活及精神面貌因司法救助而变得不同。 近年来,秀屿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将司法救助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不断完善细化司法救助工作机制,特别是强化了办案人员主动救助的意识。 在今年办理的李某某司法救助案中,办案检察官了解到申请人已年迈、行动不便,便多次主动与申请人所在的村委会主任、帮扶责任人等了解其家庭经济情况,在确认其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免申请人来回奔波。用最短的时间,为李某某申请到4.1万元的救助款。 值得一提的是,秀屿区检察院还加强与区妇联等部门联动,搭建形成党委领导、各职能部门参与的国家司法救助支持体系,由单一救助向多元救助转变、由粗放救助向分类救助转变。 此次在对小曾的救助中,绝不是“给钱了事”,考虑到小曾受到的心理创伤,该院积极联系区妇联等职能部门与心理辅导中心等社会组织,联合发力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加强对小曾的心理治疗,由一次救助向长期帮扶转变,帮助小曾重回生活正轨。 (本报记者 陈琦 莆田长安网记者 徐林煌 通讯员 王秋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