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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检察院为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

2023-07-05 11:06: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5日讯 “在我们家庭陷入困境的时候,是各位检察官给予我们关心和慰问,不但纾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也给我们带来温暖与希望。”近日,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熊某某感激地对光泽县检察院检察官说。近日,该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将1.5万元救助金发放到熊某某手中,缓解了其家庭困难。

2022年5月3日8时30分许,周某乘坐熊某三轮电动轻便摩托车由光泽县止马镇往李坊乡方向行驶,途中不慎被摔下车,造成周某颅脑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熊某在案件中负全部责任,案发后分文未赔。周某在医院抢救时的诊疗费、安葬费共5万余元主要由其次子熊某某承担,而熊某某夫妻俩在县城打工,收入低,还要供养在福州读书的儿子,母亲的事故让熊某某一家的生活陷入困境。

“该起交通肇事案造成一人死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原案犯罪嫌疑人熊某在案件中负全部责任,但是熊某系一人生活的低保户,经济窘迫,可以看看被害人家属这边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该院承办审查起诉案件的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原案犯罪嫌疑人存在无力赔偿问题,遂和司法救助职能部门检察官就发现的司法救助线索进行摸排分析。

经过线索摸排后,检察官立即前往光泽县止马镇实地走访调查,从而了解到熊某单身,为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户,案发后无赔偿能力;周某遭遇事故造成的大额支出导致儿子熊某某一家生活困难。检察官认为熊某某的情况符合救助规定,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以最快的速度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叶云洁 徐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