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盗窃雇主财物 肆意挥霍被判刑罚
2023-08-23 15:42: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3日讯 利用雇主的信任,将手伸进雇主家中,趁机盗走钱财。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黄某辉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 被告人黄某辉受雇为老李夫妇开车,在利用工作之机偷看老李家中门锁密码后,分别于2022年7月、2023年1月趁老李夫妇不在家中进屋盗取手镯、手表、项链及8.2万元现金等。因回收人员认为其中一只手镯是假货,黄某辉遂将该手镯丢弃,将其余黄金手镯送给妻子、珍珠项链及盗窃款中的10000元送给情人、其中一只手表以12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其余盗窃款及销赃得款均被其挥霍。经认定,两只手表分别价值18000元和900元,两只黄金手镯共价值14684元,珍珠项链价值无法鉴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廖梦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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