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车撞狗”引纷争 释法明理化干戈

2023-09-13 11:36: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3日讯 近日,周宁县玛坑乡村民汤某某饲养的宠物狗在玛坑村主街道路上被柳某某驾驶的小车碾压致死,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争吵不休。为避免矛盾激化升级,玛坑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介入调处纠纷。

调解现场,双发当事人就事故的发生各执一词,为尽快明确责任,定分止争,司法所工作人员与辖区民警一同查看了事发时的视频,发现事发时为白天且路上行人和通行车辆较少,从道路通行条件来看,应属不易发生交通事故路段和时段,柳某清驾驶机动车直接将宠物狗碾压致死,可能存在不规范、不文明驾驶行为。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向驾驶人柳某清释法明理,告知其作为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时应负有注意义务,就机动车压死宠物狗来说,对饲主汤某林不仅造成个人财产的损失,还对其情感上造成了伤害。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柳某清承认了当时确实存在疏忽,未紧急避让宠物狗,导致事故发生,愿意向饲主汤某林赔礼道歉,并支付一定赔偿款。而饲主汤某林带狗出行时未拴狗绳,未对宠物狗尽到看管义务,对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一定责任。

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认清各自过错责任后达成和解协议,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陈荧)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