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农田猎捕山麂获利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获刑
2023-09-13 15:36: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3日讯 近日,浦城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陈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对陈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要求其支付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12000元,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经查,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陈某为防止农田被破坏,在自家农田放了4个捕猎夹,先后共猎得山麂4只,均以每斤20元的价格出售,共获利1080元。猎捕的山麂属于国家保护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生态价值为每只3000元。 (杨仁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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