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3年9月16日公告
巫先楷: 本院受理原告张金香与被告巫先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闽0427民初1742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6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大学堂小吃店不慎遗失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6月3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编号:JY23509810047652,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大学堂小吃店 2023年9月16日 张桂英: 本院受理原告潘雪凤与被告张桂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闽0427民初1861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6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鼎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内书:南平市建阳区鼎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规格4.0cm,材质:铜,形状:圆形),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鼎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6日 福建三福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3年10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PS拍-2021-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意竞买者请于10月7日17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15000万元汇至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指定账户并于拍卖会前半小时内提交竞买资料,具体内容详见莆田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7日止 报名地址: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 联系电话:0591-87557624 2023年9月16日 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09月25日15时30分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渔类产品一批。本次拍卖标的以实际看样为准。缴纳保证金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17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看样时间:2023年09月18日至20日,咨询电话:0595-22103996、13506922719,地址及电话:泉州市丰泽区华昇商务中心6楼。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州新阳智慧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曾鑫与被申请人福州新阳智慧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争议案件(榕开劳人仲案字(2023)第380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30号时代广场3楼;联系电话:0591-83981130。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3年9月27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采用网上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拍卖:1、位于武夷山市中山路东峰农贸市场(面积约150.00m2)十年租赁权。2、位于福建省武夷山市洋庄乡西际村双溪口的森林资源林地(毛竹)(面积约4670亩)二十年租赁权。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3年9月25日17时前向本公司交付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携带相关证件办理竞买手续、获取竞买权限,并按要求办理其他相关事宜。看样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止,标的物所在地 报名地点:武夷山市银泰花园A幢305 联系电话:13809592351 福建省嘉禾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6日 陆建元: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世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陆建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42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三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6日 卢火娣: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先声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卢火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03民初26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卢火娣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三明市先声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598.6元及违约金(以598.6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三,从2022年9月1日至实际付清欠费之日止); 二、驳回三明市先声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诉讼费用650元,由卢火娣负担。本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3份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将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