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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检察院奋力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2023-10-12 10:16: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执文明之笔 绘多彩画卷

——清流县检察院奋力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2日讯 清流,清溪环绕,流水萦回,属于原21个中央苏区县之一,流淌着生生不息的革命血脉。今年以来,清流县检察院将检察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度结合,对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持续发力,连续蝉联“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国家级节约型机关”“全省检察文化示范院”“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离退休干部‘六好’示范党支部”等荣誉。

6月,清流县检察院党建文化广场全部主体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这是以党建为主题,集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健身为一体的党员活动阵地,成为三明市检察机关首个室外党建文化广场。

为建设好、管理好、利用好党建文化阵地,该院党组引导干部职工坚定信念、汲取力量、努力奋斗,在促党建、强业务上积极作为,坚持以党建引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和务实转化,建设“三廊一厅一站一广场”,搭建“党建+文明”检察文化建设平台,组织全体干警常态化开展研讨交流、读书沙龙等活动,为干警烹制文化“营养大餐”,营造红色传承、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融合的浓厚氛围。

不仅如此,该院还打造“志愿红+检察蓝”党建工作品牌,强基铸魂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成立4支特色志愿服务队,开展文明县城创建、社区共建、城乡共建及志愿服务活动,履行社会责任。3年以来,共出动500多人次志愿者参加了扶贫帮困、奉献爱心、义务献血、义务植树、法治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帮扶、捐助农村贫困老党员、困难户、孤寡老人、贫困学生。

推动检察服务进村居、进网格,开展“居民夜谈会”,同样是清流县检察院始终坚守“文明始于心 责任践于行”的一个缩影。

“坐上小板凳,对待群众要像亲人一样,彼此的距离近了,感情也就近了。”2022年5月,清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健斌参加嵩溪镇阳坊村居民夜谈会时提出。

在检察工作中,该院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躬身笃行检察人的责任与担当。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及城管等部门定期开展“党建引领 五员轮值 乡贤助力”“法治服务零距离、自治增强‘邻’聚力”等活动;积极融入全市检察机关“麒麟未士”未检工作,点亮青少年成长“心灯”;持续开展“聚力红色苏区情·守护绿色闽江源”两地四县生态保护跨区域、跨部门联动协作,推动水资源综合治理,用检察力量守护青山绿水;助力攻坚精准脱贫,司法救助显温情,发放17.7万元,选派干警任驻村第一书记,所驻村被评为“省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县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赢得群众的信任好评。

2022年以来,落实挂包村帮扶资金14万元,走访困难党员群众49户,发放慰问金及司法救助金33万余元,协调解决企业项目资金缺口30万元。

(三明长安网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赖传根 王贵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