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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特殊的感谢信

2023-10-18 09:49:2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8日讯 “假释服刑期间,感谢各位法官对我日常表现的肯定和关心,我一定会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假释机会,吸取过往的沉痛教训,结合以前做村干部的经历,发挥自身余热,为村里、村民多做有益的事,彻底改过自新,遵纪守法,努力为村民树立道德榜样,做一个讲道德,守法纪,对社会有益的好公民。”10月7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联合龙岩青草盂检察院、龙岩市司法局开展“优化机制·共建和谐·暖心回访假释人员”主题活动,回访假释服刑人员廖某时,收到的一封特殊感谢信。

据悉,廖某现年60岁,是武平县人,入狱前已在所在村担任了十几年的村干部,案发时还是在任支部书记,就是这样一个领着村民开荒拓士,植树造林的脱贫致富带头人,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在“丰富的森林资源”面前迷失了自我,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入狱后,廖某深刻认罪服法,想到自己曾作为村干部,为帮助村里摆脱贫困,兢兢业业谋发展,却因法律意识淡薄,一念之差沦为了阶下囚,今昔对比,悔恨万分,为弥补曾经犯下的错误,廖某决心在狱中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去,回报社会。

因廖某在监狱服刑期间,用心改造,表现突出,根据执行机关的提请,龙岩中院结合其原犯罪事实情节,被判刑罚情况,再犯罪风险评估,假释监管条件等综合因素考量,认定廖某符合假释条件,对其准予假释。

当收到《假释罪犯告知书》时,廖某激动万分,热泪盈眶,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说道, “党和政府的恩情我会永远记在心里,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出去后一定会好好做人,担起应有的责任,回报社会”。

假释服刑期间,龙岩中院保持与廖某所在社矫机构和基层组织联系,全面掌握其社矫动态,定期对廖某进行假释回访,时刻关注其日常工作、生活现状、家庭关系与社交动态等情况,加强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心理疏导,鼓励其重塑信心,更好地回归社会。

廖某对法官的关心深为感动,主动与所在村委会签订生态修复协议,利用自己过往十数载担任村干部所积累威望与信任,参与山林矛盾纠纷调解、协助推进本村水库征迁项目等公益活动,重新走上了带领村民发家致富,构建和谐乡村道路。

廖某的转变,体现了龙岩中院充分发挥减刑、假释制度对罪犯进行激励改造的作用,也诠释了人民法官尽责尽职的崇高职业道德。廖某的感谢信,只是龙岩中院认真做好减刑、假释工作,用心执法,暖心司法的一个缩影。随着“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的进一步推进,龙岩中院秉持“守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精神,将会使更多悔改的服刑人员早日回归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本报见习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陈立烽 林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