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莆田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推进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2023-10-20 09:09: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守护

老金的案例只是莆田法院坚持以能动司法理念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的缩影——

全国首创“生态司法+审计”机制,综合运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巡山护鸟、劳务代偿、固坝填石等修复模式;

设立专项生态修复基金,5年来将收缴的2100多万元生态修复基金用于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通过“从业禁止令”、购买林业碳汇等多样化形式,推进木兰溪流域生态多样性保护,构建起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近年来,莆田市两级法院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决打击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在木兰溪流域设立巡回审判点,加大全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工作。5年来,木兰溪流域涉污染环境案件同比下降了61.4%。

今年6月,莆田市三江口“蓝色海湾·木兰溪流域暨入海口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揭牌,这是莆田法院在木兰溪流域设立的第16个生态保护工作站点。这些站点、基地覆盖了木兰溪全流域,架构起流域水生态、田生态、林业生态、海洋生态、文化遗产、生物多样性等全方位、立体化的生态司法保护网络。

“我们将木兰溪治理理念与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相贯通,融入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就是希望以司法力量助推木兰溪流域生态更美、产业更优、人民更幸福。”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果说。

(陈琦 徐林煌 林晶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