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遭受家暴者“硬核”撑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3日讯 近日,松溪法院发出该院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向家庭暴力行为亮剑,为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硬核”撑腰。 范某(女)与范某某(男)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2023年3月2日,范某某因家庭琐事第一次对范某实施家暴行为,致使其头部、手腕受伤。范某随即报警并向妇联求助,在妇联的调解下双方和好。10月29日,范某某再次对范某实施家暴行为,致使其多处受伤,范某当即报警,松溪县公安局河东派出所向范某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范某某的家暴行为给范某及双方婚生子的身心造成较大伤害,处于不安和恐惧的范某依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分别对双方进行询问,联系当地公安和妇联进一步调查取证,深入了解双方矛盾的前因后果。结合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法官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即裁定禁止被申请人范某某对申请人范某实施家庭暴力。 为有效保障“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效果,增强社会协同监督,承办法官依法将保护令送达给当事人所在地的派出所、妇联等单位,并联合派出所、妇联共同向被申请人送达该保护令。同时,承办法官向被申请人宣读裁定书,对违反禁令的法律后果进行充分释明。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魏小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