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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3年12月28日公告

2023-12-28 15:08: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23年6月5日,厦门市集美区公安分局海防大队民警在巡查海域时,在集美区杏林岙口附近海域发现一艘可疑船舶,该船为木质渔船,船长约15米,船宽约2.8米,船尾装有一台发动机主机,船上空载,船上挂有“杏林002”牌。12月21日,海防大队将该船舶移交厦门海警局集美工作站。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我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置。联系电话:段警官0592-6530110,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纺织路11-2号。

厦门海警局集美工作站

2023年12月28日

胡志升(公民身份号码:35*************118):

我机关于2023年6月27日在福建法治报(第8062期)上公告送达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莆荔卫医罚〔2023〕19号),你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该处罚决定,现依法对你进行催告,《催告书》(文号:莆荔卫医催〔2023〕7号)。因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你应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27200元按照《福建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电子)》缴纳罚款。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莆田市荔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8日

廖丽萍(公民身份号码:35*************023):

我机关于2023年11月3日在福建法治报(第8148期)上公告送达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号:莆荔卫医罚告〔2023〕36号),你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我机关于2023年12月18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莆荔卫医罚〔2023〕36号),处罚决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贰仟陆佰元整(2600.00元);2、没收所封存的医疗器械;3、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因目前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本机关根据你身份证上住址于2023年12月19日向你邮寄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未被签收,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莆田市荔城区卫生健康局领取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莆田市荔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8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收藏家协会不慎遗失建瓯市民政局2016年3月24日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7836966218752,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收藏家协会

2023年12月28日

遗失声明

本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私章各一枚,公章章文:宁德协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私章章文:陈锦铃,现声明作废。

宁德协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钟剑萍与钟春英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钟剑萍与钟春英于2023年8月28日在厦门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钟剑萍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钟春英:

借款人:蔡学峰;借款本金:人民币60万元;(借款)周期:15天;出借时间:2020年12月21日。

钟剑萍与钟春英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蔡学峰,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上述债权的受让方钟春英履行债务的偿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逾期还款利息。

特此公告。

钟剑萍 钟春英

2023年12月28日

拍租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4年1月10日(周三)下午15时在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公开举行拍租会。拍品为三明机场民航技保中心大楼(整幢楼及配套设施)租赁权,租期十五年,2018年建成,面积约25640平方米(具体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大楼主体总层数为地下负一层、地上十九层,起租价150万元/年,竞拍保证金100万元。拍卖标的不动产所有权证办理中,装修及相关配套设施以现场看样拨交。拍租标的临金泉路,周边有三明生态新城集团、三明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三明市委党校、生态文化广场、康养城、如意湖湿地公园、动车三明北站等,交通便捷,人口聚集、商服配套好。有意者向我司垂询,竞租条件及其他要求以拍租文件记载为准,若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向委托人或我司提出,逾期视为主动弃权。标的看样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看样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24年1月9日(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商会大厦十三层(中拍沙县分公司) 报名电话:13666954946(陈)、13960550418(陈)

福建中拍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龚水发、永安市顺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永安市众轩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州鑫鼎信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龚水发、永安市顺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福州鑫鼎信实业有限公司就(2023)闽0481民初1097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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