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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法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高效化解纠纷

2024-01-18 10:05: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8日讯 “没想到,鉴定和调解连着来,问题这么快就解决了,太谢谢你们了!” 近日,浦城法院以“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的模式,高效妥善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吴某签署调解协议后,对法官连连表示感谢。

张某驾驶的小型客车与吴某驾驶的三轮电动摩托车相撞,致吴某受伤。经交警大队认定, 张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吴某无责。吴某据此要求张某及承保其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但保险公司以吴某出示的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系单方委托、伤残等级存疑为由要求降低赔偿数额,双方争执不下,吴某诉至法院。

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中,法官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双方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及责任划分没有异议,且均有调解协商的意向,仅对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及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若有明确的鉴定意见,矛盾双方将极大可能于诉前达成和解。鉴于此,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并填写《浦城县人民法院诉前委托鉴定告知书》后,迅速启动诉前鉴定程序,组织当事人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重新鉴定伤残等级。

收到新的鉴定意见后,承办法官立即无缝对接“诉前调解”,结合鉴定意见通过“背靠背”理性分析胜败诉风险、费用损失等,以“面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各退一步,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毛玲红 陈凤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