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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荣誉称号

2024-01-25 10:25: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四度”发力 “未”爱护航

——福清市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荣誉称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5日讯 近日,共青团中央公布关于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结果,福清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复核获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荣誉称号。

“国字号”荣誉是如何炼成的?福清市检察院自2021年7月被共青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以来,不断探索新模式、新方式,“四度”发力,以更加扎实的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功培育了“玉融花”家庭教育指导、“检花向融”女检察官法治宣讲团等特色品牌,先后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等多项荣誉。

严惩侵害未成年犯罪有力度。福清市检察院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2023年批准逮捕33件43人,提起公诉56件74人。同时,加强提前介入、调查核实,并因案施策,促进社会资源统筹和社会责任落实的有机衔接,办理的猥亵女童案于2023年5月在全国女检察官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展示汇报。

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有广度。该院在全省率先聘请30名中小学生担任“法治小助理”,于2023年6月被评为福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创新普法宣传典型案事例。并组建“检花向融”女检察官宣讲团,依托“检花说法、检花之声、检花在线、检花心语、检花IP”五大内容,不断创新普法形式,被评为福州市第三届巾帼志愿服务“十大最美项目”、2023年“金信杯”福清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一等奖等。聚焦校园性侵、欺凌等主题,拍摄发行微电影、普法MV、未成年人主题曲等,获多项国家级荣誉。

开展未检综合履职工作有深度。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福清检察坚持审查、观察、调查“三到位”原则,同步审查未成年人的相关权益是否遭受损害,实现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相互支撑、一体协同和贯通融合。同时,办理综合履职案件4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内容涉及未成年人KTV饮酒、酒吧违规接纳和招录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违规骑行、未成年人文身、校园周边“三无产品”、日租房无证经营、未成年违规租车等方面;3件民事支持起诉意见获法院全部采纳。

探索家庭教育指导机制多角度。该院打造“玉融花”家庭教育特色品牌,通过立足“一个基地”、用好“两股力量”、定制“三类套餐”、延伸“四个环节”,建立起“e234+”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激活“+”力量,凝聚各方工作合力。2023年以来,依托指导站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线上及线下家庭教育指导2000余人次,帮助165个家庭改善亲子关系。

福清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凝聚“六大保护”合力,不断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吴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