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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 让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

2024-02-02 15:27: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日讯 瑞雪兆丰年,2024年的第一场雪如期而至,泰宁县大龙乡里坑村老虎际古村落银装素裹,一幢幢“吊脚楼”古风古貌,错落有致而温婉静谧,冒着雨雪前来的数十人写生团队为这个“复活”的古村落增添了许多生机与活力。

近年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探索多部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机制,凝聚共识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护航“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静心福旅,赋能城市绿色高质量发展。

作为“千年古镇,两宋名城”的泰宁,其文物古迹丰富多彩,古镇古村星罗棋布,历史街区传统多元,非遗文化活态传承,2022年8月,该县更是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如今正全力推进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

泰宁县检察院以此为契机,聚焦全县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领域、古树名木保护等突出问题,2023年来,先后部署开展“文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消防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拓展探索有机结合,助力县域文旅经济发展。

截至目前,共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圆桌会议+跟踪回访”的办案模式,推动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向上争取补助资金400万元,修缮古建筑29处,改善古树名木生长环境20余处。

同时,为长效保护泰宁县内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泰宁县检察院与县文体与旅游局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机制;与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成立全国首个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工作站。融合职能部门的专业化优势和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职能优势,拓宽线索渠道,前移治理关口,凝聚保护合力,促进依法行政共识,形成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良性互动,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双赢共赢,共同助力解决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难题,提升保护综合治理水平。

使用是最好的保护,泰宁县检察院聚焦群众对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需求和获得感,开展“燃气安全”“飞线充电”专项监督,新增集中充电桩100余个,实现燃气报警器“应装尽装”,增强商户的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燃”,护航“烟火宋潮 泰宁晚茶”泰宁古城夜经济项目安全发展,持续提升宜居乐居的吸引力。

面对红红火火的旅游发展态势,该院还聚焦景区枯枝未及时修剪存在安全隐患、县城内多处窨井盖破损、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电杆)等问题召开诉前磋商会,推动景区展开安全检查、城区窨井盖整修、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确保旅游出行安全,提升了旅游群众满意率。

(彭冬晴 吴艳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