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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法院发出全省首份《履行赡养义务督促令》《赡养案件监督指导邀请函》

2024-02-20 10:45: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莆田涵江法院发出全省首份《履行赡养义务督促令》《赡养案件监督指导邀请函》——

帮助亲情回归

“如果今天母亲没有存款,难道你们就不赡养她了吗?”

这是来自莆田涵江法院江口法庭一起赡养纠纷的调解现场,案件承办法官陈蓉蓉向老人子女发出的诘问。这句诘问让还在激烈争吵的兄弟俩瞬间哑口无言。

究竟是怎样的一起案件,让血脉相连的兄弟俩针锋相对?全省首份《履行赡养义务督促令》《赡养案件监督指导邀请函》的发出又如何帮助亲情回归?近日,记者走进涵江法院江口法庭一探究竟。

原告张老太已年过八旬,身患疾病且长期卧病在床。张老太与丈夫共育有两女两子,分别为女儿张甲(化名)、张乙(化名)及儿子张丙(化名)、张丁(化名)。张老太丈夫去世后,儿子张丙、张丁协议轮流照看张老太起居。张老太早年有一定积蓄,其患病时将部分存款、黄金等分配给各子女,并将部分存款交由女儿张甲一家代为保管,用于治病及生活所需。后张丙与姐姐张甲因存款保管问题发生纠纷,该款经家族调解,转由宗亲张江、张河代为保管。

2023年12月27日,张老太向涵江法院提起委托合同纠纷、赡养纠纷诉讼,请求取回宗亲张江、张河代为保管的存款及分配给儿子张丙的存款用于治病及生活。

为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承办法官前往张老太儿子张丙、张丁家中实地走访,经过询问得知两个案件实际上是张老太的子女因张老太的存款如何分配而产生纠纷。

儿子张丁表示哥哥张丙对张老太照顾不周,希望取回张老太在宗亲处的存款及哥哥张丙处的存款用于支付张老太治病及生活花费。

儿子张丙则否认有收到存款,同时主张宗亲处的存款返还给张老太后,实际由姐姐张甲、弟弟张丁代管,姐姐张甲之前对张老太的存款管理不善,导致账目不清、收支不明,因此才转由宗亲代管,故不同意宗亲返还存款。

宗亲张江、张河则表示需要取得张丙、张丁兄弟俩的一致意见后,才能予以返还。

亲情与金钱孰轻孰重?

考虑到两个案件涉及家庭纠纷,宜由子女协商调解,共同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为此,陈蓉蓉前往张老太子女家中征求张老太的个人意愿,并多次组织张老太子女调解,但双方积怨较深,导致调解无果。

今年1月29日,张丙、张丁在陈蓉蓉组织的“面对面”调解过程中,再次爆发激烈的争吵,双方对存款分配方案依旧争执不下、互不相让。

为引导双方化解争议,陈蓉蓉准确抓住矛盾核心,询问张丙、张丁“如果今天母亲没有存款,难道你们就不赡养她了吗?”陈蓉蓉的一句诘问,警醒了争吵中的张丙、张丁兄弟俩,双方瞬间无言以对。

后经陈蓉蓉情、理、法的三向调解,促使张丙、张丁兄弟俩明白“金钱易得,而亲情难求”。双方因此各退一步,达成由哥哥张丙保管宗亲处存款,全权照顾张老太生活起居,其他子女定期探望的调解方案。

1月30日,经涵江法院江口法庭主持调解,张老太与张丙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签署调解协议。

考虑到本案系涉侨赡养纠纷,且张老太的情况较为特殊,为督促张丙今后正确履行赡养义务。涵江法院由副院长林艳艳、江口法庭庭长钟晓珍及副庭长陈蓉蓉组成合议庭,在江口法庭向张丙宣读并送达了全省首份《履行赡养义务督促令》。要求张丙对今后履行赡养义务进行表态,并告诫张丙应自觉履行对母亲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尊重、关心和照料年老母亲。张丙表示清楚了解督促令内容并将严格履行。

同时,涵江法院向涵江区侨联、涵江区妇联发出全省首份《赡养案件监督指导邀请函》,邀请涵江区侨联、涵江区妇联今后共同跟踪督促张丙履行对张老太的赡养义务。涵江区侨联、涵江区妇联表示将把张老太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定期跟踪赡养义务履行情况。

庭后,涵江法院随案制作了跟踪回访清单,将继续跟进张丙赡养义务履行情况。

(本报记者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