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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司法局开展“综合查一次”改革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024-02-21 12:03: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综合查一次”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的有效方式。今年以来,三明市司法局牵头在全省率先开展“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被省司法厅、省委编办、省审改办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并将其创新应用到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

一是高位推动积极创新。2023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对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尤为重视。三明市政府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亲自部署推动“综合查一次”改革,将其列为市政府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并于6月份在全省率先出台《三明市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在全市推行跨部门、清单式联合执法机制。

二是需求入手推进改革。坚持从执法“需求侧”入手,实现执法“供给侧”改革,通过广泛征求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对于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随意执法、执法盲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论证,认真梳理监管领域中常见、高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检查事项,并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将往常需要分别开展的40个具体检查事项综合成7个“综合查一次”事项,明确检查主体、具体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部门任务分工等内容,并主动向社会公布“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

三是完善流程规范执法。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认真总结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实践和复议应诉工作基础上,制定“综合查一次”执法规范清单和结果处置清单,作为省一体化大融合平台“综合查一次”模块的流程依据,从源头、过程、结果3个关键环节全面规范行政检查,明确检查重点、任务分工、协作机制,经各行政执法单位反复试用、完善,形成较为完备、规范的“综合查一次”执法流程,实现了行政执法全链条覆盖,确保“综合查一次”实施过程可控,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四是一次告知降低成本。发挥“综合查一次”部门整合优势,推进“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精准施策”,将结果一次性告知检查对象。严格执行我省包容审慎监管工作要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积极应用行政指导、教育和劝导等柔性手段,避免“以罚代管”,切实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力争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

“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行以来,三明市县两级已组织143个部门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娱乐场所、农药经营等11个领域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892次,检查企业(对象)3005家(个),共有效减少检查229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