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泉州市洛江区法院为花甲老人解“薪愁”

2024-03-07 10:29: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7日讯 “我们的工资总算讨回来了,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近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高效调解帮助6名平均年龄超过60岁的女工人成功讨回血汗钱,拿到劳动报酬的陈阿姨忍不住热泪盈眶,一声声激动的感谢饱含着无尽的喜悦。

陈阿姨等人受某种植公司雇佣,长期从事采摘工作,以补贴家用。然而好景不长,自2023年6月起,老板便失联,数月未发放报酬,陈阿姨等6人共被拖欠5万余元。无奈之下,陈阿姨等人不得不磕磕绊绊走上维权之路。

为了讨回报酬,陈阿姨等人先是前往仲裁委申请仲裁,但因为超龄,无法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讨薪。最终,她们选择到洛江法院寻求帮助。

“我们实在没办法了,请你们帮帮我们!”1月上旬,陈阿姨等人操着闽南语向法官陈述遭遇。由于她们无法辨认太多文字,立案庭法官便耐心地与之交流,充分了解她们的诉求,并帮她们拟好诉状。

案件受理后,该案承办法官十分重视,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意识这个案件的特殊之处,一是维权的劳动者是高龄女性,受教育程度低,搜集证据能力弱,更需要承办法官主动作为;二是工资对于6名女工人来说重要程度很高,案件必须快审快办,使她们的权益尽快得到实现。

为此,承办法官通过查询某种植公司信息和邀请公司住所地的乡镇调解员协助调查等方式,最终找到公司负责人,并积极组织沟通调解。

承办法官和乡镇调解员一方面对公司负责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拖欠劳务费的行为将会承担的后果,另一方面对其动之以情,劝导其换位思考,高龄女性劳动者从事体力劳作本就辛苦,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既不合法也不道德。

经过承办法官和乡镇调解员一番释法明理,某种植公司负责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表示因为周转问题暂时无法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陈阿姨等人也表示理解公司的难处,同意公司分期支付。

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陈阿姨等人与某种植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承诺分两期支付劳务报酬,该批案件在27天内快速调解结案。

目前,某种植公司已依约履行调解协议,该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得以圆满收官。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张静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