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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检察院检察建议让散装食品亮“身份”

2024-03-11 10:38: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1日讯 “现在散装食品多了很多‘小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一目了然,能放心买来吃了。”日前,武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对城区内一商超开展“回头看”时,正在买散装大米的刘大哥满意地说。

2月27日,武平县检察院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小潘在超市购物时发现散装销售的大米、面粉等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法判断是否能够购买,存在安全隐患,便将这一线索反馈至武平县检察院。

收到线索后,武平县检察院随即对超市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辖区超市普遍存在散装销售的商品标识牌上均未注明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和保质期及标注不规范的问题,甚至有些超市散装销售的大米根据其商品标识牌显示已过保质期。

为消除散装食品经营安全隐患,武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向有关监管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县内销售散装食品的商户进行排查,督促经营者就散装食品销售不规范问题尽快整改,同时做好宣传,提高广大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把好食品安全关。

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散装食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散装食品经营者经营资格进行检查,并督促完成整改,发放宣传材料,加大宣传力度。

如今,商超内散装销售的大米、燕麦、地瓜粉、生粉及各种散装火锅料、蜜饯等都已亮出“身份证”,详细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食品信息,贴上了让人们购买食用的“放心标签”。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刘长汉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