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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檐下”解纷及时“止滴”

2024-03-12 15:44: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滴水檐跨界引发排水问题,邻里为此争吵不断。法院联合村调委会组织诉前调解——

“檐下”解纷及时“止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2日讯 “我已经受够了,要是不解决这个滴水檐的问题,你这房子就别想建起来!”1月17日,武平县武东镇某村村民老张指着邻居老王还未封顶的房屋怒气冲冲地说道。不久,这起因滴水檐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在武平县人民法院法官、村调委会调解员的努力下消于无形。

武平法院法官邀请双方当事人到场调解

“滴水”之争上法庭

原来,老王打算将自家的房屋拆旧建新,在原宅基地上修建砖混结构三层,未预留房屋滴水檐位置,从而影响相邻公共空间。老张认为如果下雨,雨水将滑下来滴在两家过道中,影响自己及附近村民的出行。双方为此多次发生口角。

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调解未果,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争吵不断,矛盾愈演愈烈,派出所多次出警维稳。后来只要老王一想动工,老张就马上冲出阻拦。

终于,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老王忍无可忍起诉至武平县人民法院十方法庭,要求老张排除妨害,让自己的新房屋顺利建成。

查明原因后,法院承办法官意识到该案法律关系虽不复杂,却关系着乡风和谐,考虑到双方系邻居关系,决定采用诉前调解方式化解该案。

“檐下”解纷挽邻情

在当地,农村建房有个习惯,在自家地界的边缘要留出适当距离,便于屋檐雨水滴落,俗称“滴水檐”。但是自然资源局的图纸是根据村民每户的墙根开始计量土地面积,并未标出滴水檐。该案中,因老王建房时已经用尽自家土地,如今在建房屋的滴水檐影响相邻公共空间的采光、通行,导致纠纷产生。

“你们家建房确实已经用尽审批土地,占用别人的地界,他们提出异议是有道理。”调解过程中,武平法院联合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及村调解委员会就此事进行调解。

“我们愿意赔偿,只是我们建房已经花费了大部分资金,希望补偿邻居的数额可以再商量商量。”老王的态度也有所松动。

为尽快缓和双方矛盾,承办法官耐心劝说两个人:“远亲不如近邻,大家也是多年邻居,没少互帮互助,为了这事闹得不愉快不值当,不如就按照我们农村的习惯,两边都做一些退让如何?”

“法官和警官、调解员都在,我们一起给你们做见证,今天就把事情解决了。”村委会干部也如是说道。

在多方努力下,两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老王赔偿邻居老张2000元。这起因滴水檐排水问题而引起的纠纷就在滴水檐下握手言和。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张天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