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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龙岩市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兰希

2024-03-14 15:31: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心怀热爱 奔赴山海

——走近龙岩市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兰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4日讯 兰希,龙岩市检察院二级检察官。2012年7月,毕业于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曾获国家奖学金、“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兰希,被省委组织部选调回到家乡龙岩市检察院工作。经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不同检察岗位,先后入选全国、全省公益诉讼检察骨干,全国民事检察理论研究骨干、全省检察理论研究骨干,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荣誉。

作为福建省重要的矿区、林区,龙岩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区,森林覆盖率居全省设区市首位。2019年,兰希加入该院生态环境和公益诉讼检察部。置身于这片秀美山川,她始终思考、探索通过融合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优势,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化解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难题,为助力龙岩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贡献检察智慧。

勇于创新

努力实现环境保护最佳效果

兰希是“山水龙岩”的守护者。在办理环境资源案件中,她始终坚持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理念,在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基础上,立足环境法益本身,充分考虑依托检察履职,有序推进案件办理和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努力做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诉源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作为全国、全省公益诉讼检察骨干,她参与办理的多起案件先后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五批典型案例等。

2022年6月,在办理某矿业公司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专案中,为切实修复因长期非法占用林地给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兰希做足做细调查研究工作,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商讨论,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依法追究涉案公司及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督促缴交生态损害赔偿金717万余元、投入修复资金3580万余元、治理采空区60处、种植各类树木1万多棵,既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走上绿色发展轨道,又为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有效运用提供了新方案。

勤学善思

奋力争当专家型检察官

作为全国民事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全省检察理论研究骨干、全市检察理论研究领军人才,在龙岩市两级检察院同仁眼中,兰希是名副其实的专家型检察官。

2015年7月以来,伴随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从初创开拓到发展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数量持续增长,办案领域从4个拓展到12个。即便作为全国检察机关一级人才库成员,兰希也时时感受到办案业务拓展而带来的知识缺乏、本领恐慌压力。“缺什么就补什么,是压力更应该是动力!”她暗下决心,在工作之余自觉学习、刻苦钻研相关司法解释、办案规则,在办案中查缺补漏,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地去调研、思考、总结、实践。

近年来,她撰写的调研文章先后发表于《检察日报》《检察调研与指导》等报刊,理论研究成果获中国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主题征文活动二等奖,20多篇论文在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全国检察官阅读征文、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等调研征文、交流研讨活动中获得好评。

示范带动

凝聚法护青绿合力

“检察官不能仅仅坐堂办案,更多的是要走出去,注重以案释法、建校合作,发挥好传播法治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兰希还注重提炼具有指引意义的司法实践规律,总结撰写的10件公益保护案例入选2021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等。

与此同时,兰希还积极带领年轻干警探索与法学院校共同实践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路径。2022年以来,她带领的团队联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开展司法固碳机制课题研究,课题成果获全国环境资源犯罪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征文二等奖;与专家学者组成“双导师”开展课题指导,指导撰写的调研报告获评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

作为龙岩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她积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等各个专题,受邀为行政机关、高校授课,个别课程被评定为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提名课程。

“有智不如乘势!”兰希常常感恩在环境司法之要、公益诉讼之治大势下,能够从事生态检察、公益诉讼之“幸运”与“光荣”。为以更好的法治方式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她始终激励自己“心怀热爱、奔赴山海”,在守护绿水青山中诠释检察担当。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谢嫣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