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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法院开展“春风启程”专项执行行动

2024-03-15 11:15: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集中执行再亮剑 为民解忧不停歇

——尤溪法院开展“春风启程”专项执行行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5日讯 为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让更多的“纸上权益”变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2月以来,尤溪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春风启程”专项执行行动,集中力量对一批涉民生、涉企业案件进行重点攻坚,共拘传被执行人15人,司法拘留1人,执行完毕11件,执行和解17件,执行到位金额360.78万元,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与诉求。

查扣扣划执毕

“真是喜上加喜!没想到新春上班第一天就能拿到案款,谢谢法官。”申请人陈某高兴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

欧某因拖欠陈某货款5万元,被陈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但欧某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今年2月,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欧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银行账户有足额财产,遂立即冻结该账户,并到银行扣划案款。款项到位后,立刻通知陈某前往法院领取案款。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情法并举和解

“朋友之间,既要讲情分,也要讲法律。”2月18日,尤溪法院执行服务中心的执行法官对朱某和林某这对昔日旧友说道。

朱某与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林某应偿还朱某借款7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林某仍未还款,今年1月,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林某名下财产,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当事人讨论处理方案。林某表示双方曾是好友,且该笔借款款项较大,确实无力一次性偿还,希望能够进行分期还款。

为妥善化解纠纷,维系朋友感情,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轮番做通当事人工作。最终,林某当场还款2万元,承诺余款5万元分期履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拒不执行拘留

2016年,A公司与B公司共同投资医疗器械。2017年,因A公司未能按期返还B公司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A公司于2017年10月向B公司返还投资款及相应收益,A公司的股东宋某自愿对A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协议签订后,因A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义务,B公司遂将A公司、宋某诉至法院。

经审理,法院判决A公司应支付投资款400万元及收益152万元,宋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A公司、宋某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2月20日,执行法官收到宋某返乡的线索,第一时间将宋某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法官的劝说,宋某始终一副“摆烂”状态,表示“自己无力支付巨额赔偿,要拘留就拘留”。鉴于宋某拒不履行的态度及行为,尤溪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陈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