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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守护九龙江 检察有担当

2024-03-20 10:40: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0日讯 九龙江是福建第二大河流,与龙岩漳平、泉州永春、三明大田、三明永安均有水脉相连。如何统筹做好九龙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治水管水工作,成为流域治理检察监督的难点。为加强跨区域水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漳平市检察院联合永春县检察院、大田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建立“三江”水资源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

“三江”水资源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一成立,漳平市检察院便率先出击,在象湖镇长塔村与永春县一都镇交界地带,发现了一家未批先建、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的造纸厂。

经调查,造纸厂建设在漳平市象湖镇科山村跟永春县六坪村中间,废水、污水直排河道。因管辖地的争议,漳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及民政局勘界办、水利部门、林业部门等,现场勘界,造纸厂部分在漳平市境内、部分在永春县境内。两地检察院和相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责令业主拆除了厂房、设备等,从发现到拆除仅一个月,确保水源不再被污染,破解了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防治难题。这里的水质变好了,空气变新鲜了,让群众感觉整个环境都改善了。

据漳平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叶启龙介绍,五年来,三地检察机关始终坚守初心,共移送交界地带污染环境线索6条,促成相关部门拆除 “散乱污”企业2家,企业升级改造环保设施3家,企业负责人因污染环境罪获刑1家。该机制消除了交界地带在生态治理方面的盲区,为九龙江、晋江、闽江的“三江”水资源保护撑起一把有力的“保护伞”。

乘车顺着漳平市西园镇九龙江河畔一路向西,曾经光秃秃的山场,如今修建一条引水渠,水渠两边陆续种上草籽和树苗,这片秃地再次焕发生机,稀疏绿意点点。近日漳平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再次回到该山场,实地查看被非法占用林地补植复绿的情况。

原来, 2023年8月漳平市西园镇某山场林地被非法占用13亩的线索移送至漳平市检察院审理。漳平市检察院在林业局了解到该山场邓某某可能存在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线索,有关部门因所占用面积不明确没有及时移送。该院及时向林业部门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推动此案依法审查。经查证,邓某某在未办理林业用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雇请工人到漳平市西园镇某山场砌挡墙、整平台,共非法占用林地面积为13余亩,部分为生态公益林。掌握情况后,该院以邓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漳平市法院起诉,法院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判令邓某某赔偿生态公益林林地的原地修复费用7.9万余元、赔偿从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16.2万余元。

水变清了,树更绿了,空气好了,曾经污水横流、垃圾满河的景象也不再出现……漳平内河东门溪整治碧水保卫战取得实效,沿岸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对这项工作也有了更多认可。经第三方调查机构对该市城市内河东门溪流域2公里范围内的群众进行随机访问,调查显示东门溪整治公众满意度达94.84%。

有了第一次跨区域协作经验,检察人员信心倍增,继续马不停蹄地实地巡查。接到群众反映漳平市城区周边存在夜间空气恶臭问题,漳平市检察院联合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展开排查,经调查,发现恶臭来自某社区暗坑深山腹地处一非法危废加工点。随后,漳平市检察院协同公安、环保等部门妥善处理这起污染环境案件。最后,被告人苏某华等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至3万元不等,同时判决要求7名被告支付无害化处理涉案危险废物产生的各项费用13万余元。

法院判决后,漳平市检察院持续跟踪后续治理措施,关注城区周边气体、空气情况,督促补植复绿被毁林地2.6亩,督促清理危险废弃物、生活垃圾100余吨,以此修复被污染生态环境。该案查处后,大气污染的现象消失了,溪水也恢复了往日的清澈。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李晓都 凌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