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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4年3月29日公告

2024-03-29 15:23: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融自然公示〔2024〕43号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清市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城江镜·梦茵御景项目设计方案局部调整的公示

福清市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城江镜?梦茵御景”项目位于福清市江镜镇南宵村,实际用地面积31299.73平方米,现建设单位申请拟将项目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调整如下:

项目一期布局方案保持不变,二期、三期重新布局规划,由原审批高层住宅调整为23栋多层住宅,部分楼栋底部为商业用途,调整后建筑退距、指标数据等均相应变更。(具体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便于利害人知悉该项目总平优化有关情况,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我局将该总平面图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新闻报刊媒体、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我局建筑景观科负责接收,联系电话:0591-85301092;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602室。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9日

福州市德鑫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李木钦诉你单位有关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3]858-1、858-2号《裁决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

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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