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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打造“安小检·社矫‘云监督’”品牌

2024-04-09 10:42:1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数字赋能提高监管质效

——福安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打造“安小检·社矫‘云监督’”品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9日讯 只需一部手机、一台电脑、一道程序,指尖轻触,便能实现社区矫正的便捷监督。近年来,福安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运用信息化平台赋能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云监督”数字化办案路径,打造“安小检·社矫‘云监督’”品牌,推动社矫工作安全有序、高质高效开展。

日常工作中,检察官采取电话、微信、互联网、信息化平台等“线上”方式,对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远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监督社区矫正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同步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职。

2023年6月,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正通过福建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远程查看社区矫正对象人员动向。这时,平台系统跳出了一条告警信息:“城北司法所杨某某离开设定边界福安市”,表明社区矫正对象杨某某存在脱管的风险。检察官迅速与司法所取得联系以核实情况,经核查,证实杨某某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县市。随后,在检察官的同步监督下,福安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法对杨某某进行了惩处。

福安市检察院积极引入公安大数据常态协作查询机制,通过数据碰撞分析,进行类案排查,有效解决社区矫正监管及检察监督滞后问题。结合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越界告警信息和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轨迹排查数据,对社区矫正对象使用虚拟定位软件逃避监管行为进行专项检察。2023年以来,共排查1025条越界告警信息,发现异常越界14人,其中未经批准请假外出7人。

经专项检察督促,福安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时位置确认、越界告警监控,并使用电子手环装置来弥补手机定位难的问题。经监督,福安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已对6名社区矫正对象训诫处分,强制佩戴电子手环监管,1人提请福安市公安局给以治安拘留处罚。

同时,第三检察部强化日常信息化核查,通过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动态掌握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的数据动态共享,从中发现个案监督线索,提高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整合各项社会管理数据库资源,探索构建社区矫正脱漏管防范监督模型,积极开展能动检察监督,通过从个案到类案再到社会治理的系统性监督,从严惩处社区矫正对象未假外出行为,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使得监督管理日趋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明显降低。

(本报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阮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