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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法院立足职能助力乡村振兴

2024-04-17 10:25: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河更畅 水更清 岸更绿

——长汀法院立足职能助力乡村振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7日讯 如何让农民致富的道路越走越宽广?近年来,长汀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聚力乡村振兴,引导村民集中发展竹业产能、苗木盆景等特色农业产业,将“乡村振兴”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助力乡村振兴。

开辟绿色通道

延伸诉讼服务半径

长汀法院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三优先”原则,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从立案环节开始优先、高效解决涉贫诉讼问题,进一步延伸诉讼服务半径。

作为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之一的长汀县古城镇梁坑村,地处闽赣边界,享有“将军故里,竹林之村”之美誉。

黄某与丁某系梁坑村村民,两家人的竹山相邻。在福州打工的黄某得知自家竹山的毛竹被丁砍伐后,立即电话质问丁某为何越界砍伐毛竹。双方均认为被砍伐毛竹系自家的,因此闹得不可开交。无奈之下,黄某将邻居丁某诉至法院并联系了村居法官。村居法官认真翻看案卷后,分别向双方当事人及梁坑村委会了解情况。村居法官认为,该案涉案标的虽小,如何巧用调解手段解决问题的同时,让反目的双方当事人解除心结、重归于好,才是解决该案的重点。调解过程中,村居法官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开通线上连接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拉着家常,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入“六尺巷”的典故,适时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丁某为自己错伐毛竹的行为表示抱歉,愿意赔付越界砍伐毛竹金额2000元,黄某对此表示认可决定不再追究此事,昔日邻居和好如初。

与此同时,长汀法院针对困难群众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加大诉讼费用减免缓工作力度,将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当事人列为减免缓诉讼费对象,有效保障困难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设立“三位一体”网点

构建多元服务体系

为解决群众诉讼问题,长汀法院始终坚持“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到哪里”的工作理念,通过设立法官工作室、司法帮扶工作站、巡回审判工作点、逐步构建起覆盖全县城乡的“庭、站、点”“室、站、点”三位一体司法服务网络,确保困难群众有问题能及时找到法官。

“法官,我们梁坑村有两家邻里因砌围水圈,一家认为砌砖超出屋面房檐出面制止,两家因为这事吵起来了。”3月底,梁坑村的两户人家产生矛盾纠纷后,向联系古城镇的村居法官严真求助。

严真得知消息后,立即与司法所干部赶往两户村民家中,查明情况后现场组织调解。在经过一番耐心释法说理后,双方最后达成了一致的处理意见,邻里之间恢复了往日的和睦。

锚定转型关键期

全面助推乡村振兴

“这些年,梁坑村变化很大,过去村民养猪,河水不像现在这样干净。”梁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付烨告诉记者。近些年,长汀县整治生猪养殖污染,全村关闭了48家、整改了3家养猪场。村民断了原来的经济来源,矛盾纠纷突出怎么办?

付烨告诉记者,在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梁坑村在法院及有关部门大力鼓励和支持下,对“将军故里,竹业新村”发展进行了清晰定位,梁坑村村民又拾起了种植毛竹的“老本行”,现全村竹林种植面积已达到1.7万亩。为方便砍竹、运输,还开通了竹山便道140多公里,并成立了8家竹加工厂、1家香芯厂,解决该村剩余劳动力200多人,村民在“家门口”就能打工挣钱。

长汀法院本着司法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服务民生、民本的理念开展工作,用实际行动守护青山绿水,谱写出让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的动人乐章。

(本报记者 邱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