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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检察院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守护绿水青山

2024-04-17 10:56: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以法之名筑生态“新堤堰”

——建瓯市检察院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守护绿水青山

2023年以来,建瓯市检察院坚持“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的惩治、预防与监督,用好生态修复金机制,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守护建瓯绿水青山。

循法而行

围绕中心任务精准发力

建瓯市检察院深入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福建生态检察模式,全力保护生态资源安全。涉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持续使用生态修复金机制办理涉林案件41件43人,共缴纳生态修复金76.2万元。

该院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确使用不起诉权节约司法资源。2023年以来,该院成功办理认罪认罚案件59件67人,认罪认罚率达95.7%,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占比率96.6%,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有效惩治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检护民生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建瓯市检察院以专项监督为切口,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闽江源头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立案28件,着力解决河道“四乱”、养猪场、养鸭场以及渔业等生态问题,使河湖面貌大为改观。

以“生态+司法+保险”模式,发挥生态修复金作用。该院利用生态修复金为古树名木进行日常救助,同时认养古树群,为全市1159株古树签约投保,为古树名木管理养护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将建瓯市东峰镇百年矮脚乌龙茶园古茶树纳入生态修复金的统筹保护范围,并设立“百年矮脚乌龙园(闽台同根茶园)生态司法协同保护基地”。

同时,该院还完善“河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设,构建部门协同、源头治理等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保障建瓯生态文明建设。2023年以来,该院通过河长办、林长办移送河道“四乱”相关线索6条、立案6件,有效推动河道生态保护和管理整治;参加“增殖放流活动,在闽江流域建溪河段头年均放流鱼苗10万多尾。

以案促治

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近年来,建瓯市检察院坚持用好典型案例发挥司法办案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持续5年联合市林业局举办“爱鸟周”宣传活动,走进乡村、校园、社区开展爱护鸟类宣传,为村民解读关于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植物相关法律法规,赠送“爱鸟周”宣传物品350多份。

以个案办理为基础,延伸到类案和区域治理。该院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写好治理“后半篇文章”,对多发问题跟进监督。以公益诉讼职能为切入点,提升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针对发现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腹角雉,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将2043亩生态公益林划为黄腹角雉保护栖息地;启动整治“三无”船舶专项行动,依法破除“三无”船舶44条,销毁渔网渔具100多组,有效震慑和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候鸟中华秋沙鸭。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范文婷 游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