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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建章立制破解损害赔偿金难题

2024-06-11 15:54: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1日讯 为加快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今年以来,罗源县检察院进一步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破解当前公益损害赔偿金收缴难、执行难、管理难的问题。

据悉,该院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牵头联合县财政局、县法院等11家相关职能单位,在全省率先出台《罗源县检察公益诉讼赔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该办法主要从资金来源、资金收缴、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4个方面对生态损害赔偿金作了详尽规定,有利于生态赔偿金的收缴和促进生态修复的实施。

今年以来,该院在各类损害公共利益的生态案件中,收缴生态修复赔偿金36万余元,并运用于罗源珍稀水松天然更新群落生态保护基地的建设与维护。

(林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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