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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社区矫正有“力度”更有“温度”

2024-01-15 11:03: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5日讯 近年来,连城县司法局将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就业问题作为稳定监管的重要抓手,通过多措并举,全面改善社区矫正对象就业环境。

“老吴,再次见到你整个人感觉都不一样了,脸上笑容多了,气色也很好啊。”这是县司法局一行人在回访被批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矫正对象吴某时发出的感叹。2021年吴某因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吴某长期在龙岩市经营牛养殖、加工的生意,在被判缓刑后回到连城接受社区矫正,入矫后吴某一度消极怠工。县司法局了解到情况后,通过考察其在矫期间表现、实地调查企业经营情况后决定为其办理经常性跨龙岩市新罗区活动,有了司法局的支持,激发了吴某干事创业的信心。吴某称:“感谢连城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为我提供的帮助和鼓励,我现在对生活对工作充满了信心。”

在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的情况下,连城县司法局简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因处理生产经营相关事宜需外出的审批手续、跨市县活动审批手续,2023年以来,累计为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外出审批191人次、跨市县活动审批5人次。及时为有条件的社矫对象办理执行地变更等方式打通外出壁垒,切实方便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工作和生活。

“变思想,一是转变社区矫正对象思想认识,消除消极因素,提升就业信心,二是转变社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认识,努力消除对大众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偏见。”针对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连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华子庚说道。

通过“一月一主题”集中教育等方式输出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鼓励矫正对象根据自身就业需求进行自主创业。同时在监管过程中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宣讲等服务,为社区矫正对象提高坚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法律保障。同时在社会面上广泛宣传《社区矫正法》,努力营造不歧视、宽容的社区矫正对象就业环境。

“兰花是兰科植物的统称,栽培的兰花有中国兰和洋兰之分,中国兰又称国兰,包括春兰、蕙兰、建兰、墨兰、寒兰、莲瓣兰和春剑七个系列。”在朋口镇兰花基地,兰花养殖专家饶晓琼向社区对象详细介绍了不同兰花品种的株形、花色、花期及生长习性、植料配比、基质酸碱度、清养施肥及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兰花相关知识和养护管理知识。社区矫正对象李某表示:“通过这次培训,让我对连城兰花种植及产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培训老师讲得很详细,让我收获颇丰。”

连城县司法局加强与县人社局、商务局等多部门联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意愿、技能需求和地方就业实际,有侧重地组织开展电工、焊工、厨师、电子商务等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6场次,培训人次108人次。进一步发挥“豸连兰心

以兰促矫”社区矫正品牌优势,助力社区矫正对象提升参与社会就业的竞争能力,实现再就业。同时,多方整合就业信息,主动向有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推送用工信息。通过微信手段有针对性地给从事不同行业的社区矫正对象普及相关职业的法律法规,警惕其就业规范,预防重新违法犯罪。2023年以来,累计向社区矫正对象推送就业信息58条,普及职业法律法规158条,有效扩宽了社区矫正对象就业面,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就业率。

(邱玉香 蒋丽红 江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