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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6日讯 晋江的叶某等3人通过买卖银行卡,以为“零成本、高收益”就能足不出户赚快钱。殊不知,这样“躺赚”的“好事”却是警方断卡行动利剑之所指。日前,叶某等3人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晋江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叶某等3人被警方抓获 在社交平台发现赚钱“商机” 22岁的的晋江男子叶某高中毕业后就无所事事。几年来,他在几家公司上班过,因吃不了苦,都是干没几个月便离职了。2020年11月,叶某在登录某社交平台时,发现有人发布一条收购银行卡的信息。赚钱无门的叶某随即联系了这名收卡的上家。 交流中,这名上家告诉叶某,收来的银行卡主要是供菲律宾那边进行“跑分”业务,即用于网络赌博收付结算等。并称只要不是用叶某自己的卡,就算出事,也没人知道是叶某卖的,风险很低,现在需求又大,供不应求,并答应以一套8000元的价格向叶某“求购”。 虽然知道风险肯定不像上家说得那么低,但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叶某还是开始四处收卡。他一方面在社交平台群内发布信息,声称只要卖出银行卡便能得到一定比例的分红;另一方面,他联系认识的朋友,鼓动他们办银行卡赚钱。 三人试水倒卖银行卡牟利 在叶某卖力的信息发布下,他的好友蔡某、李某主动找到了他。蔡某、李某先是责怪叶某没有及时相告这么好的赚钱方法,然后就询问办卡分红等事宜。 叶某表示每找人办一张银行卡,能得到500元到1000元不等的费用,有U盾的卡价格会更高。了解情况后,蔡某提议先和上家试着做几次,看看上家是否可靠。等确认可以做了,再扩大收卡范围。叶某等人表示赞同。 于是,叶某、蔡某、李某拒绝了上门咨询办卡的人,先自己去银行办卡,然后将办理的银行卡通过车辆运送到上家指定的地点。对验收合格的银行卡,上家会支付办卡费用,不合格的则退回。 就这样,不用任何投入,办张银行卡就能轻松赚到不少钱,这让叶某、蔡某、李某干劲十足。他们不断去各种银行办理银行卡,在短短一个月内,3人卖给上家14张银行卡,共赚11.2万元。 欲做大做强却不知被警方盯上 “赚快钱”的滋味让叶某等人有点飘飘然,他们租了一间公寓,一起吃饭睡觉,一起研究如何将“卖卡”事业做大做强。经过缜密研究,3人认为已经对该行业有了一定的经验,决定跳过上家,直接跟上线联系,以此赚取更多的利润。 可没想到,叶某等3人早已被警方盯上。2020年12月16日上午,晋江警方在3人租住的公寓门口出现,把他们从轻松赚大钱的幻想中拉回了现实。 原来,他们的上线早已被警方掌握,而他们的“卖卡事业”更是在警方的眼皮底下进行的。 警方提示: 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同时,不要贪图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以免对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影响。如发现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报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刘彩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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