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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1月6日股东会决议,福建天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48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18650799667 联系人:连捷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广汇·阳光城3幢13+C号房 福建天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莆田第九中学,丢失空白福建省接收社会捐赠专用收据53份,票据段号:00073873-00073925,现声明作废。 莆田第九中学 2022年1月1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泉港净邦洗涤用品有限公司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小组组长:陈富 成员:沈银妹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界山村南山51号 电话:15526111261 联系人:陈富 泉州泉港净邦洗涤用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州好得幸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040129749,现声明作废。 福州好得幸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李传贤: 本院受理原告周逢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 陈大通、阮菊娥、阮元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蕉城区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 0902民初15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 谢小力: 本院受理原告宁德市远达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902民初12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曰起3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 福建省海峡聚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蒋涛: 本院受理原告何晶晶与被告福建省海峡聚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蒋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闽0121民初52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福建省海峡聚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何晶晶借款214012元以及利息(利息以21401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从2021年3月11日算至还清之日止);二、驳回何晶晶的其他诉讼请求。】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 台州市金汤保泰工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昌宇与被告黄铨彬、罗圣旺、福建宸华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第三人台州市金汤保泰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260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三被告支付尚欠货款67万元及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从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2.本案律师费1万元由三被告承担】、(2021)闽0427民初260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 厦门新景建材城有限公司、福建好福致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成章与被告厦门新景建材城有限公司、福建好福致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2855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 陈仕夏、陈仁秋、杨月丹: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40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一、陈仕夏、杨月丹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5000元、利息9341.55元 (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10月21日止),合计44341.55元,并从2021年10月22日起继续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支付利息至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二、陈仕秋对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陈仕秋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陈仕夏、杨月丹追偿。案件受理费909元,减半收取454.5元,由陈仕夏、陈仕秋、杨月丹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3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 郑洁: 本院受理原告李玉兰与被告郑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4107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 吴跃龙: 本院受理原告苏丽明与被告吴跃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3179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1月10日股东会决议,福州施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2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489174933 联系人:林正祺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工业路233号福州苏宁广场C区204+205铺位 福州施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刘海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刘海兰信用卡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3033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 戴安全: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戴安全信用卡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3342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 福建奥士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奥仕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姜星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428民初1317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福建奥士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应支付姜星前期项目费用10万元,并以1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3倍计算,支付自2020年12月10日起至本金全部履行完毕止的违约金;奥仕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在福建奥士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偿还姜星的部分承担清偿责任。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43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 更正声明 本报于2022年1月1日刊登在中缝3-6版由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庄良斌、陆丰市恒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有误,原文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应更正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特此声明更正! 2022年1月1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1月8日股东会决议,三明潮悦城百货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5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德全 联系电话:13950956199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718号一楼(阳光城) 三明潮悦城百货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1月7日股东决定,福建中福联投资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250160109 联系人:林雨婷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开发区君竹路83号科技发展中心大楼第四层F425室(自贸试验区内) 福建中福联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本单位遗失福安市甘棠农村信用合作社开户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034000458503,声明作废。 福安市甘棠镇吴洋村民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 债权债务变更公告 福建鼎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6月30日,注册资本认缴1000万元,由于公司一直未正式经营业务,于2021年6月19日完成法人、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原法人郑金凤变更为林华,原股东郑金凤50%股权以100元转让给股东林华,2021年6月19日变更后的债权债务与旧股东郑金凤无关。 福建鼎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兹有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金屿社区居民董战役于1990年6月17日向泉州市鲤城区城东乡桥南村民委员会和泉州市鲤城区城东乡人民政府及泉州市鲤城区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占地建房情况登记表(86年村统一规划定基)本人持原件一份,申请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东至:污目厝、西至:空地、南至:伦宝厝、北至:堤路。现该份占地建房情况登记表因本人不慎遗失,声明作废,以现区、街道、社区存挡案原件为主。 声明人:董战役 2022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金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江分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福建省金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江分公司工资专用账户;印章编码:35072210001805;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金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临江分公司 2022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渝轩阁餐饮店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8月4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为:JY23501020169277,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渝轩阁餐饮店 2022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金泰化工机电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00年5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4002001155,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金泰化工机电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宸鹏家居商行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宸鹏家居商行 2022年1月11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大三国烤鱼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8月22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7020004732;有效期至:2021年8月21日),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大三国烤鱼店 2022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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