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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9 15:36:23

福建法治报2022年3月4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认领公告

2021年11月6日22时许,我单位在霞浦县东冲口附近海域(北纬20度32.4分,东经110度50.20分)查获一艘未涂刷船名船号木质船舶(船长约15米,宽约4米,船舶吨位约19吨)船载一批走私冻品牛肉约30吨。查获时未发现该船舶相关证书。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船舶及船载冻品所有权人。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予以处置。(联系电话:183518908260593-8507110,联系地址:宁德市霞浦县北壁乡东冲村118号)

宁德海警局霞浦工作站

2022年3月4日

认领公告

2022年1月23日16时许,我单位在霞浦县斗米村附近海域(北纬26度42.52分,东经120度08.90分),发现一艘可疑钢质油船,经检查,该船舶为钢质油船,未涂刷船名船号,船舶吨位约30吨,船长约20米,宽约3米,船上空载,船上无人。查获时未发现该船舶相关证书。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船舶所有权人。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予以处置。(联系电话152100259550593-8507110,联系地址:宁德市霞浦县北壁乡东冲村118号)

宁德海警局霞浦工作站

2022年3月4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秀琴餐饮店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2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5050063323;有效期至:2025年5月28日),现声明作废。

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秀琴餐饮店

2022年3月4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亿鑫鞋业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印章防伪编码:35078310005613)一枚,材质:铜制,规格:4.0CM,形状:圆形,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亿鑫鞋业有限公司

2022年3月4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3月2日股东决定,福建省万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26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850836765

联系人:郑金莺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综合楼201-208号

福建省万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3月4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3月2日股东决定,福建省盛创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960532888

联系人:张长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南路136号710号

福建省盛创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3月4日

遗失声明

泰宁县古镇饭店不慎遗失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声明该执照正、副本作废。

泰宁县古镇饭店

2022年3月4日

遗失声明

福州裕为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州裕为贸易有限公司,印章编号:35010210029660,法人章:张春霞,现声明作废。

福州裕为贸易有限公司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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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福建省万森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瓯市万森竹木业有限公司、福建新特实业有限公司、张明生、杨友珍、林木科、潘建新、陈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本人将基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榕民初字第456号《民事调解书》对你方享有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薛亦彬,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你方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薛亦彬履行全部义务。

通知人:张友银

2022年3月4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福建省万森实业有限公司、张明生、杨友珍、方千理、周赛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本人将基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榕民初字第457号《民事调解书》对你方享有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薛亦彬,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你方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薛亦彬履行全部义务。

通知人:张林捷

2022年3月4日

魏宁:

原告林玉英与廖彦豪、三明市梅列区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302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林玉英的诉讼请求:1.廖彦豪等三被告赔偿林玉英各项损失共计297544.69元;2.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未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4日

朱兴舟、黄连荣、王高萍:

本院受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原告林毅萱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27民再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4月13日上午9:00在闽江监狱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4日

危梅婷:

本院受理的原告吴奕婷与被告危梅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3666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3666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3月4日

张海龙:

本院受理的原告江云与被告张海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3727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3727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3月4日

陈维法:

本院受理的原告郑清满与被告陈维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3797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3797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3月4日

郑诚松:

永安市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张佛彬与被告厦门美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魏智兵、斌杰、郑诚松、福建省速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张佛彬就(2021)闽0481民初228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3月4日

郭亚弟:

本院受理的原告莆田市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忠义、郭亚弟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3月4日

林贤栋:

本院受理原告何尚龙诉你与陈豪挺、永安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5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3月4日

遗失声明

福州海创汇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320026042,特此声明作废。

福州海创汇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3月4日

遗失声明

福建邵武盛恒竹制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福建邵武盛恒竹制品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8110007479;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福建邵武盛恒竹制品有限公司

2022年3月4日

方上规:

本院受理原告吴树珍与被告方上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2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方上规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偿还吴树珍借款本金75,000元,支付利息31,487.5元,合计106,487.5元,并支付从2021年12月20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535元,减半收取1,267.5元,由方上规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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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桥伟:

本院受理原告丘马腾诉被告张桥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4日

赖明英、戴林生:

本院受理原告赖锦英与被告赖明英、戴林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于2022年4月21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4日

福建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叶剑辉、梁文英、叶寿椿诉被告林玉泉、福建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于2022年4月21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三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4日

杨雁辉:

本院受理原告陈廷辉与被告杨雁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陈廷辉诉请判令被告杨雁辉立即偿还借款2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起诉之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4日

章智总: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晟泰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闽0125民初50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适用普通独任审理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4日

邱瑞彬:

本院受理原告张佩娟与被告邱瑞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4日

柯玉霞:

本院受理原告马文英与被告柯玉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4日

福州优石宅配家居有限公司、陈小雨:

本院受理原告吴锦文与被告福州优石宅配家居有限公司、陈小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点三十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4日

鄢朝波:

本院受理了(2022)闽0403民初249号原告三明市鸿海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鄢朝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2022年4月21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安路69号)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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