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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泓盛纺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周友明与被告付全华、三明泓盛纺织有限公司、福建省沙县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27民初87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尚欠工程款213000元,并支付从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组织成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叶国泰: 本院受理郑建新诉你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判令被告支付拖欠款的卡车轮胎货款10000元)。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的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金丰盛鞋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阮福盛私章各壹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金丰盛鞋材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 遗失声明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印章编码:35070210011460;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2022年8月11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周氏水产品商行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4日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7020037496;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日),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周氏水产品商行 2022年8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南平闽延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原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1年11月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7001001216),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南平闽延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南平闽延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圆形公章一枚(内书:福建省南平闽延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现声明该公章作废。 福建省南平闽延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11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绿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月21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07290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4593488055E,声明作废。 三明市绿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 周三美: 本院受理原告关克璇诉被告周三美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阮瑞希、雷华莺: 本院受理原告林淑金诉被告阮瑞希、雷华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张艳: 本院受理原告罗凌珊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802民初55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张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罗凌珊预付款22980元,并支付该款从2022年6月10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7%计算的逾期退还款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雁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张艳: 本院受理原告林静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802民初54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张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林静预付款11115元,并支付该款从2022年6月9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7%计算的逾期退还款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雁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廖琼诚(男,公民身份号码352623198202105114):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与被告廖琼诚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余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802民初367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廖琼诚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保险赔偿款9601.65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廖琼诚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四楼立案庭速裁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雷云: 本院受理原告王自忠与被告雷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2)闽0125民初2345号],现依法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柯卫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柯卫东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602民初19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三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陈绿梅: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陈绿梅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602民初23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三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王国强: 本院受理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诉王国强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永安市王者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陈林梅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9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永安市王者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林佛坤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9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永安市王者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王云波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9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永安市王者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陈选伟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10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永安市王者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巫玉妹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10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永安市王者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施明洲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10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邵光红: 本院受理原告苏顺汀与被告周亚水、邵光红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14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邵光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苏顺汀各项损失共计1,092,454.36元;二、驳回苏顺汀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401元,减半收取8,200.5元,由苏顺汀负担884.5元, 邵光红负担7,316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林善铨: 本院受理原告侯爱治与被告林善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闽0481民初2106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谢昌明: 本院受理原告黄秀美与被告谢昌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2016号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用通知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余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余嘉信用卡纠纷一案,由于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厦门新景建材城有限公司、福建好福致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宋德安与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81民初778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魏玮: 本院受理的原告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魏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2)闽0481民初231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刘远梅: 本院受理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诉刘远梅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6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 福州鑫磊纺织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张永春(榕航劳人仲案字(2022)第770号)诉你单位因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上午9时4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福建省长乐区文武砂镇文松路666 号11栋三层)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福州市长乐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8月11日 遗失声明 许韵剑遗失莆田保利城三期(地块五)时光里E栋612契税收款收据叁张,收据编号3542333 (金额:77元)3542334 (金额:550元)3542335(金额:8426元)声明作废。 声明人:许韵剑 2022年8月11日 遗失声明 三溪乡新丰村卫生所不慎遗失开户许可证一份,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六都支行,核准号:J3910047338601,账号:411778827427。现声明作废。 闽清县三溪乡新丰村卫生所 2022年8月11日 遗失声明 政和县正方家居装饰商行不慎遗失圆形塑胶质公章(内书:政和县正方家居装饰商行)及正方形法人私章(内书:何仕达印)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政和县正方家居装饰商行 2022年8月11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鸿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塑胶质公章一枚(内书:建瓯市鸿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鸿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建博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040135170,现声明作废。 福建博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惠丰食品商店不慎遗失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元分局2017年8月2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4030012044,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惠丰食品商店 2022年8月11日 建阳市赫宸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公告 建阳市赫宸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456539393XD,因决议解散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申报联系人:杨予超,债权申报联系电话:18065762159,债权申报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闽北经济开发区童游工业园区一期6B。 特此公告! 建阳市赫宸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闽华娱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2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为JY13501020068731,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福州市闽华娱乐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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