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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9 10:27:12

福建法治报2022年8月17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认领公告

2022年8月11日06时20分,福州海警局连江工作站根据群众举报,派遣执法艇位于晓澳附近海域(北纬26度12.225分,东经119度39.528分)对1艘未涂刷船名船号的渔船(该船长约12.8米,宽约2.7米,船员1名,船长:林英忠)登临检查。经查,船上船员无法提供该船的任何船舶证书及手续,请船舶所有人携带相关证件来连江海警工作站办理船舶认领手续,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15651953332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黄岐镇新城西路251号连江海警工作站

福州海警局

2022年8月17日

认领公告

2022年08月11日03时30分,14026艇根据95110电话举报在晓澳镇东侧附近海域(北纬26度12.172分,东经119度40.462分)对一艘未涂刷船名船号的渔船进行登临检查。经查,该船船舶外观黑色,长约18米,宽约4米,船员2人,空载,吨位不祥,该船船员无法提供该船的船舶证书及手续,请船舶所有人携带相关证件来连江海警工作站办理船舶认领手续,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1885014906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黄岐镇新城西路251号连江海警工作站

福州海警局

2022年8月17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凯翔烟花爆竹运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1110052358,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凯翔烟花爆竹运输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龙文区诺诺冷饮店不慎遗失漳州市龙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3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 JY23506030065513,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龙文区诺诺冷饮店

2022年8月17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龙海辰丹住宿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发票专用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410002407,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龙海辰丹住宿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瓯市艺依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8月1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吴长荣 联系电话:15759955707

建瓯市艺依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8月17日

遗失声明

漳州亨立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发票专用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漳州亨立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遗失声明

漳州高新区沙丘投资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60110007644,现声明作废。

漳州高新区沙丘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张克成: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张克成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81民初1451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7日

江宏祥:

本院受理原告黄秀美与被告江宏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20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江宏祥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偿还黄秀美借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以借款本金2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7%计算从2022年6月20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7日

李晓东、罗晓红:

本院受理原告陈留与被告李晓东、罗晓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18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李晓东、罗晓红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偿还陈留借款本金40,000元,利息2,580元(算至2022年5月31日),本息合计42,580元,并支付以借款本金4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0.9%计算从2022年6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7日

曾凡炼: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曾凡炼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81民初1579号民事判决书。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37077.05元、利息3375.48元、分期手续费790.2元、违约金7604.57元(利息及违约金算至2022年4月6日止),合计48847.3元。案件受理费1021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7日

胡晓辉、三明市永安诚尚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原告马燕华与被告胡晓辉、吴安旭、三明市永安诚尚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1568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保全情况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7日

余新爱:

本院受理原告陈珠珍诉被告余新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闽0123民初174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7日

刘胜长、黄妙朱: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宋玉珍、刘胜长、黄妙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闽0902民初4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7日

何妹凤、林孙琴: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何妹凤、林孙琴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闽0902民初4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7日

[page]

黄国赠、钟美花: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必蕉、黄国赠、钟美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闽0902民初4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7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周寿福食品店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8月23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为JY23501020054247,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周寿福食品店

2022年8月17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鑫鑫小吃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8月2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7020029062;有效期至:2022年8月28日),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鑫鑫小吃店

2022年8月17日

遗失声明

福州纳客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州纳客贸易有限公司,编码:3501040094996,现声明作废。

福州纳客贸易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黄启泉:

原告长汀县濯田金长水泥零售店与被告黄启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本院已作出(2022)闽0821民初1208号民事判决,判决你向长汀县濯田金长水泥零售店水泥款110869元及利息等。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7日

陈志群、陈敏、黄礼华、上海喜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埔顶支行与被告陈志群、陈敏、黄礼华、上海喜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闽0102民初2163号民事裁定书、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7日

陈幼莲: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与被告陈幼莲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602民初26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三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7日

尤泽寸、吴容养:

本院受理了原告黎艳金与被告尤泽寸、吴容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2022年10月8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7日

三明市嘉锦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李文鹏:

本院受理了原告三明市福瑞达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三明市嘉锦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李文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2022年10月8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7日

上海靖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林爱花(身份证号码为35042919840805002X)于2022年6月2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林爱花称其于2021年12月27日10时30分左右在福州市仓山区嘉里樟岚项目工地4号楼一楼大厅撕幕墙保护膜时,不慎从人字梯上摔落地面受伤,要求认定该起事故为工伤。经调查核实,我局认定林爱花受到的事故伤害情形为工伤,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福州市(仓山区)认定工伤[2022年]48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领取上述《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若你单位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7日

福建迅捷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马超与你公司社会保险争议(梅劳仲案〔2022〕61号)一案。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30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3楼,联系电话:0591-62301085)开庭审理,逾期不参加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闽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8月17日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将建强执催字〔2022〕1号

被催告单位:福建省国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将乐县古镛镇新将路11号厦华商厦4层410室

法定代表人:杨珍,职务:经理,电话:13960592154

你单位因转包造成欠薪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1年12月7日作出了将建罚字〔202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罚款。

你单位于2021年12月9日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缴纳罚款。我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催告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后十日内到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1、缴纳罚款;2、加处罚款。对上述催告内容,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向将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7日

遗失声明

周宁县狮城余幼梅百货零售便利店遗失周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2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925MA8T3CKK8W,现声明作废。

周宁县狮城余幼梅百货

零售便利店

2022年8月17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艾溪斯餐饮店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22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为:JY23501020159054,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艾溪斯餐饮店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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