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2-09-20 16:43:53

福建法治报2022年9月20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声 明

福建吉祥置业有限公司受公司股东会的委托,就股东林祥海私刻公司两枚印章一事发表声明如下:

一、吉祥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上午10点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81.33%表决通过了解除林祥海公司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职务的决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决议已经生效,目前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中。故,自2020年12月14日起,林祥海已经不再是吉祥公司法定代表人,其无权代表吉祥公司签署任何文件或从事任何行为,林祥海以吉祥公司名义出具的任何文件或进行的行为均为无效,对吉祥公司不产生后果。

二、2022年9月8日,我司发现林祥海在未取得公司授权或董事会(股东会)许可的基础上,利用其法定代表人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差,私刻两枚公章(公章编号:35018210027402 合同章编号:35018210027403),并公然对外使用。现我司郑重声明:林祥海手中所持的前述两枚印章系其私自刻制而成,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不代表我司的意志,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林祥海个人承担,与我司无关,请各业务相关单位、个人注意甄别。同时,对于其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的行为,我司已向公安机关正式报案。

特此声明

福建吉祥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0日

潘泽湘: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与被告潘泽湘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2)闽0427民初1651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潘泽湘偿付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29228.07元、透支手续费1040.87元(计算至2021年12月21日),二、潘泽湘支付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自2021年12月22日起至还清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透支手续费;三、潘泽湘支付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律师代理费2000元;四、驳回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0日

魏宁:

原告林玉英与廖彦豪、三明市梅列区顺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3024号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建阳区鑫世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2年9月19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邓秀文 联系电话:17705994062

清算组成员:朱忠德、朱毅

南平市建阳区鑫世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9月20日

注销公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章程的有关规定,大田县兴才职业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425768575119G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3届第2次理事会,会议决定本单位注销, 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权利。特此公告。

联系人:施朗普 联系电话:18065820919

大田县兴才职业培训学校

2022年9月20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陆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南平市陆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0210005337;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陆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0日

三明市嘉锦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李文鹏: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枫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三明市嘉锦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李文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闽0403民初3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0日

王先平:

本院受理原告郭兴庚与被告王先平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03民初29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0日

陈凤云:

本院受理原告仝兴世与被告陈凤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03民初32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5日

练荣深、林晓燕:

本院受理原告管培水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81民初1627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0日

[page]

谢炳弟:

本院受理原告永安市罗坊乡人民政府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81民初1617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0日

廖凯:

本院受理的原告廖永壮与被告廖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 闽0481民初16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廖凯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廖永壮借款本金10000元、支付利息216元(截至2022年4月30日),合计10216元;并应以前述尚欠的10000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LPR(现稳定为年利率3.7%)的标准,从2022年5月1日起继续向廖永壮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0日

罗仁:

本院受理的原告罗日生与被告罗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19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0日

陈荣楷:

本院受理的原告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荣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闽0481民初301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0日

涂文龙:

本院受理的原告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涂文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 闽0481民初25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涂文龙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0000元、支付利息(含罚息)4993.23元,合计44993.23元(利息计算至2022年6月21日),并按合同约定的利率从2022年6月22日起继续支付利息至还清欠款本金之日止。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0日

李振福:

本院受理的原告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振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 闽0481民初25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李振福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29948.57元、利息2114.37元、违约金492.66元,合计32555.6元(利息及违约金计算至2022年7月20日),并按合同约定的利率从2021年7月21日起继续支付利息及违约金至还清欠款之日止。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0日

李振福:

本院受理的原告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振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 闽0481民初21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解除双方于2021年10月28日签订的《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2.李振福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9000元、支付利息2135.34元,合计41135.34元(利息计算至2022年6月4日),并按案涉合同约定的利率从2022年6月5日起继续支付利息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0日

徐晨东:

本院受理原告陈慈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闽0125民初299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0日

遗失声明

福建中熙信合医疗器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330017842,现声明作废。

福建中熙信合医疗器械

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20日

遗失声明

宁德威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98210016750,声明作废。

宁德威淘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0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9月16日股东会决议联商创富(福建)投资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774876977

联系人:詹祥飞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8层04室、05室、06室

联商创富(福建)投资

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0日

声明

我校郑重声明原编号为“3522030001471”的公章作废,自登报之日起生效。自登报之日起任何形式加盖原公章的公文、合同及文字材料我校概不认可,一切法律责任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福鼎市金桥学校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遗失声明

广州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不慎遗失公章铜圆形一枚,印章编码:35070310018479;规格40*40mm;现声明作废。

广州旅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2022年9月20日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