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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2 16:35:12

福建法治报2022年10月1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海关公告

岚关缉公告字〔2022〕001号

我关分别于2021年11月16日与2021年11月18日在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港区查获的下列夹藏货物(涉案报关单号:351520211151007329、351520211151007333),当事人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有关当事人于2023年1月3日之前到我关办理海关手续,逾期我关将对下列货物依法予以收缴。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1 智能飞行电池 2个 MA2P02 FB2-3850MAH-15.4V

2 宏发继电器 500个 HF115FK/5-HS3T

3 直流蜂鸣器 10板,每板5000 5000个 G-NPW45

货物净重共计445.935千克,若需详细货物清单请与联系人联系获取。

联系电话:18106050812 联系人:邱警官、张警官

2022年10月1日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交警大队

关于新增视频监控和卡口点位的通告

为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进一步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交警大队将在城厢辖区木兰大道路段启用卡口测速抓拍设备及红绿灯路口抓拍设备、违停抓拍设备、机动车不带头盔超员不靠右等违法抓拍设备。

卡口测速抓拍设备点位信息:木兰大道云洞卡口、木兰大道兴沙村卡口。

红绿灯路口抓拍设备、违停抓拍设备、机动车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抓拍设备点位信息:城厢区木兰大道整段路段。

对于在该路段的违法车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妨碍交通的予以拖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正式启用。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交警大队

2022年10月1日

认领公告

2022年09月19日12时15分,连江工作站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派遣我单位船艇位于后湾附近海域(北纬26度21.487分,东经119度54.581分)对一艘“连苔后湾005”钢质油船登临检查(该船长约18米,宽约4.5米,吨位不祥,无船员)。经查,该船涉嫌装载一批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约20吨(具体数量待测)。请船舶、成品油所有人携带相关证件来连江海警工作站办理船舶、成品油认领手续,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联系电话:18850149069,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黄岐镇新城西路251号连江海警工作站)

福州海警局

2022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龙岩市瑞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平支行2011年1月27日核发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056000201503,账号:1410060109201036892,现声明该开户许可证作废。

龙岩市瑞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日

认领公告

2022年9月28日17时许,我单位在苏尖湾芸冬澳附近海域(23°38.67′N,117°27.715′)查获一艘船体为灰色,船底为红色并涂刷有“粤汕尾运01225”的货船。该船长约25米,宽约5.5米,船上3名人员无法联系到船主,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船舶相关证书。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船舶所有权人。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人持相关船舶证件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海警机构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予以处置。(联系电话:15060036719、0596-5872110,联系地址:漳州市东山县铜陵镇文峰街919号)

漳州海警局东山工作站

2022年10月1日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疾病预防控制所主管医师肖友红,自2022年8月22日起至今,已连续旷工达到十五个工作日以上,依据肖友红与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自2022年9月15日解除肖友红2020年12月30日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请肖友红及时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疾病预防控制所

2022年10月1日

公 告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1日裁定受理福州鑫宇电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0年1月2日指定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州鑫宇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因福州鑫宇电子有限公司保管不当,无法向管理人移交福州鑫宇电子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等原件。现管理人声明:福州鑫宇电子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已遗失,并自人民法院指定福州鑫宇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之日即2020年1月2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福州鑫宇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1日

谢维传:

本院受理原告罗海南与被告谢维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余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802民初446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谢维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罗海南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自2022年5月1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本金10万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382元,减半收取为1191元,由谢维传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日

施宝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江支行与被告施宝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602民初46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巷口人民法庭(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4号)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日

林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林红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602民初37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日

方剑峰:

本院受理了(2022)闽0403民初3970号原告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被告方剑峰、陈智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2022年12月5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安路69号)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日

严晓燕、黄达斌:

本院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诉严晓燕、黄达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102民初67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日

余德贤:

本院受理原告吴世发与被告余德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本院已作出(2022)闽0821民初1203号民事判决书,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日

王广东:

本院受理原告廖明楠诉被告王广东、李五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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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安、江爱珠、林丽英: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家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被申请人陈安、江爱珠、林丽英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3案[(2022)榕仲受328号、330号、332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2年8月12日分别作出(2022)榕仲裁328号、330号、332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10月1日

福州陆晟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黄典龙、杨小芹: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富益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被申请人福州陆晟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黄典龙、杨小芹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225、226、228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2年7月22日分别作出(2022)榕仲裁225、226、228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10月1日

福建合兴汇智软件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东旭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合兴汇智软件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1381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12月6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10月1日

公 告

(2021)闽04破8号之二

2021年7月8日,本院根据黄顺天的申请裁定受理福建省永安万盛饲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为14,766,305.76元。福建省永安万盛饲料有限公司资产系厂房和机器设备,该厂房在破产前的执行中评估金额为5391826元,加上剩余机器设备和小幅土地,评估金额约为600万元。本院认为,福建省永安万盛饲料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没有重整、和解的可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9月30日裁定宣告福建省永安万盛饲料有限公司破产。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日

南平市梓泓运输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沈清焰与你单位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延劳人仲案[2022]第249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1月16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是: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中山路311号南平市延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南平市延平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赵郁超(3504021984****0015)遗失警官证一本,警号:101787,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 赵郁超

2022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泉港峰尾同福海鲜馆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11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5050018598;有效期至:2027年8月10日),现声明作废。

泉港峰尾同福海鲜馆

2022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泉港区山腰立花餐饮店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5050089542;有效期至:2027年6月6日),现声明作废。

泉州市泉港区山腰立花餐饮店

2022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福州聚祥弘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1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11MA2YMT1Y5Y,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将依法申请补领营业执照正、副本。

福州聚祥弘贸易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康到家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210018247,声明作废。

福建省康到家健康产业

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福州利优农种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州利优农种业有限公司,编码:3501040153964,现声明作废。

福州利优农种业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福州嘉鑫创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1年4月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353ED55P,现声明作废。

福州嘉鑫创食餐饮服务

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东视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2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2DG1645,现声明作废。

东视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聚赢坛典当行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法人私章一枚,公章章文:福建省聚赢坛典当行有限公司,编码:35010310029780,私章章文:黄和书,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聚赢坛典当行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顺车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50040539,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顺车道汽车服务

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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