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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5 16:01:59

福建法治报2022年10月20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公 告

福建正益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兹决定,于2022年12月11日下午15时,在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龙苍村前院277号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福建正益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谢思威召集、主持,拟审议两项议题: 1.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任免的议题,即:“免去谢思威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职务,免去周绕宇公司监事职务;选举刘智勇为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选举陈红英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2. 股东陈红英拟将其持有公司5%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以人民币75万元价格转让给刘智勇先生。请全体股东准时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本人确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委托他人参加本次会议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有明确的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本人不出席,也不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会议的相应权利。特此公告。

福建正益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公 告

福建正益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拟将本人持有的福建正益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以人民币75万元价格转让给刘智勇先生。根据公司章程,如有股东不同意本次转让,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人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转让;如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本次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如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人提出。本人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龙苍村前院277号 陈红英收。特此公告。

陈红英

2022年10月20日

认领公告

2020年11月21日09时40分,我局位魁山岛附近水域(26.27,1E,120.06,5N)查获一艘无船名船号钢质采砂船,该船船长约97米,船宽17约米,吨位约6000吨,船舶所有权不明。请上述船舶船主、在公告六个月内携带相关船舶有效证件来我局认领,逾期我单位将依法处置。

福州海警局

2022年10月20日

认领公告

2022年6月1日凌晨0时14分许,我单位在厦门角屿附近海域(北纬24度33分12秒,东经118度26分32秒)查获一艘无船名船号的钢制船舶,船体呈蓝灰色,船长约17.1米,船宽约3.8米,船上人员4名(船长:龚天保,男,福建泉州人),船上人员均无法提供该船的船舶证书等相关材料。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我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置。

联系电话:林警官 15980476700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排头路88号

厦门海警局海沧工作站

2022年10月20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金谷园大酒店(普通合伙)不慎遗失圆形橡皮公章一枚,公章内书:武夷山市金谷园大酒店,现声明该企业公章作废。

武夷山市金谷园大酒店(普通合伙)

2022年10月20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响云天生态茶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该公章作废。

武夷山响云天生态茶业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遗失声明

福州万合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壹枚,印章编号:3501050066251,现声明作废。

福州万合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福州华清盛贸易有限公司、林书华、林美玉、林宗锦、张小翠:

福州华清盛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的贷款因未按约还款劣变为不良,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见2015年12月21日《福建日报》第10、11、12版),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将该债权转让给胜中广源有限公司(见2016年3月30日《福建日报》第10、11、12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胜中广源有限公司(一家注册于中国香港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公司”)特此正式通知贵方:本公司在附件一所列债权项下的所有权利已转让给胡小凤(身份证号:352101197411154721),贵方应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向胡小凤履行上述债权项下的全部义务。联络方式如下:

联系人: 胡小凤 电话:13950624712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新朝阳大酒楼

胜中广源有限公司 胡小凤

2022年10月20日

邵能勇: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邵能勇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602民初53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0日

黄惠英、林成材、林萍:

本院受理原告吴添顺与被告黄惠英、林成材、林萍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0日

尤泽寸、吴容养:

本院受理原告黎艳金与被告尤泽寸、吴容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03民初31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尤泽寸、吴容养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黎艳金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黎艳金自2022年7月7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黎艳金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诉讼费用1125元,由尤泽寸、吴容养负担。本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3份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将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0日

公 告

(2021)闽04破4号之二

2021年7月19日,本院根据三明市榕发再生资源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福建天工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经管理人审查认定税收债权1笔,计951292.4元,普通债权11笔,总额为13142862.13元,上述债权均已至履行期限,福建天工铸业有限公司无法清偿。本院认为,福建天工铸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0月18日裁定宣告福建天工铸业有限公司破产。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0日

余晖: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余晖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429民初668号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用通知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解除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余晖签订的《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福万通IC贷记卡领用合约》;二、余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万通IC贷记卡借款本金19,634元;三、余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述借款利息和违约金(利息和违约金自2021年11月23日起按《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福万通IC贷记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但总计不得超过按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四、驳回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34.1元,财产保全申请费22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1354.1元,由余晖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0日

余新跃: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余新跃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0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1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0日

邢天雨: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邢天雨信用卡纠纷一案〔(2022)闽0481民初343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0日

洪桂珍:

本院受理原告吴元辉与被告洪桂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答辩状纸、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偿还原告借款86000元、利息1806元。并继续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款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8时4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0日

谢贤安:

本院受理原告陆正韬与被告谢贤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0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0日

李开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李开芳信用卡纠纷一案,案件号为(2022)闽0481民初3436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被告偿还尚欠信用卡透支本金8859.21元,利息1059.54元,违约金1423.9元(利息及违约金计算至2019年4月5日),合计11342.65元;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0日

邢耀雄:

本院受理原告刘成槐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28民初964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邢耀雄应支付欠原告刘成槐货款19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7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0日

邹冬红、余同惠:

本院受理(2022)闽0428民初1079号原告三明市国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至今的物业管理服务费(2018年7月至2021年6月30日为3610元)及至实际支付之日的违约金(以被告拖欠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为基数,按20‰计至2022年5月31日为722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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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瑞益家居有限公司、福建恒盛达竹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 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 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0元、利息337894.82元(利息计算截止至2022年8月15日止)及支付原告自 2022年8月16日起至还清借款本息之日的利息(以本金5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6.379‰计算)。原 告对被告福建瑞益家居有限公司抵押给原告的所有资产均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支付原告本案律师 费用32000元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 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 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0日

蔡程华、叶修敏、叶聿平:

本会受理申请人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与被申请人蔡程华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247号]、与被申请人叶修敏、叶聿平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248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2年9月2日分别作出(2022)榕仲裁247号、(2022)榕仲裁248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陈超伟: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融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陈超伟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1035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3年1月13日下午3:0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林秀琴、郭洪、郭勇灵: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景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林秀琴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205号]、与被申请人郭洪、郭勇灵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206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2年8月30日分别作出(2022)榕仲裁205号、(2022)榕仲裁206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何亦谦、饶陈荣: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阔达商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何亦谦之间的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1376号]、与被申请人饶陈荣之间的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1377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上述案件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并分别于2023年1月13日上午9:30、10:0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辽宁盛基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郦科琪: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建中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辽宁盛基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郦科琪之间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987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3年1月17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林凤平:

本会受理申请人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与被申请人林凤平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241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2年9月13日作出(2022)榕仲裁241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福建中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陶加有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榕晋劳人仲案【2022】306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和【证据副本】。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要求你【单位】支付其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6号3楼仲裁办)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下午15:0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晋安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10月19日股东决定,福建千闽实业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980212182

联系人:黄小丽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群众东路99号元一小区6#楼26#店-12

福建千闽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10月19日股东决定,福建点零实业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159827927

联系人:丘聪发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群众东路99号元一小区6#楼26#店-13

福建点零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建州老年中心不慎遗失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3月2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33507830016764;有效期至:2022年10月17日),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建州老年中心

2022年10月20日

遗失声明

武平县民主中心学校不慎遗失武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20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33508240023084;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6日),现声明作废。

武平县民主中心学校

2022年10月20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长泰京元营业部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

长泰京元营业部

2022年10月20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长泰西门红营业部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

长泰西门红营业部

2022年10月20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漳浦富源营业部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

漳浦富源营业部

2022年10月20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茗秀庄茶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武夷山市茗秀庄茶业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820003455;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茗秀庄茶业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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