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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女士:我于2015年结婚后与丈夫一直居住在父母购买的房屋里。2020年初,父母将这套房产赠与我,考虑到我丈夫做生意有风险,只将产权过户到我的名下。如今因夫妻感情不和,准备办理离婚手续,丈夫认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分割。请问,我父母赠与我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解答】 张丽萍(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许女士,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邱玉香 丘建宁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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