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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平和法院霞寨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通过法官与调解员的耐心疏导和温情沟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实现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0年,陈某与曾某确立恋爱关系后开始同居生活,并共同生育一女。两年后,双方感情破裂解除同居关系,但因对女儿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承担等问题存在争议,双方争执不下。2025年1月,陈某向平和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依据法律规定,明确双方对子女均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然后结合双方经济条件、子女生活现状及情感需求,引导当事人理性协商。为减少纠纷对子女的负面影响,经办法官联合人民调解员周日发组织双方“背对背”沟通和“面对面”协商。一方面,法官向当事人释明法律后果,强调父母责任不可推卸;另一方面,由调解员从亲情纽带、子女成长需求等角度出发,唤起双方情感共鸣。最终,陈某与曾某放下对立情绪,就抚养权归属、探视权行使及抚养费支付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当庭出具调解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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