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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0:43:52

健身机构“收款不退” 消费者诉至法院维权

作者: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张静吟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预付式消费纠纷频发,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近日,泉州市洛江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健身机构“收款不退”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消费者蔡某在法官调解下追回13200元未履约费用。

2024年4月起,蔡某在洛江区某健身机构购买50节瑜伽私教课并支付服务费150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同年9月,因搬家至外地,蔡某不便前往某健身机构接受服务,故向某健身机构主张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剩余44节私教课费用13200元,但某健身机构以“收款不退”为由拒绝协商。无奈之下,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中,承办人积极联系某健身机构法定代表人,主动前往某健身机构住所地与该法定代表人面对面释法说理。最终,某健身机构当场表示同意解除合同,并退还蔡某剩余服务费,蔡某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法官提醒: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日渐兴起,经营者以充值享优惠等方式吸引消费者提前支付全部费用。对此,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消费,充值办卡前,应尽可能了解商家经营状况、信誉度和服务质量,避免盲目跟风或轻信商家宣传。办理预付卡时,尽量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提供服务的机构信息、消费金额、服务内容等关键事项。同时,要妥善保留好消费凭证、服务单据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顺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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