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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1:28:01

醉驾撞上大货车 男子受伤还担责

作者:记者 陈浩 通讯员 徐芸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经光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傅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拘役1个月10日、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审查,傅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由家中往光泽城区方向行驶,途中不慎碰撞到陈某停靠路边的半挂车车尾,导致傅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傅某被120急救送往医院救治,所幸并无生命危险。经民警对傅某血液进行抽样检测,结果显示傅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2.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后经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傅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事故中存在严重过错,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在事故中存在过错,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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