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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2017年,我参加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那前后几年是我人生中最勤奋的时光,外出就餐似乎都是对时间的浪费,看一场电影则感觉内心非常的惭愧。在这种全情投入的学习状态下,不仅完成了繁重的本职工作,还轻松通过司法考试。这之后,司法考试调整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我曾在福州市参加法考督考,从清晨开始检查考场设置、网络设施、电力供应、周边环境及保密措施,确保“千人考场”的秩序井然,直到深夜,我们还要检查第二天考场的清理和封闭工作,亲身体验了法考这台庞大机器的无缝衔接。作为其中的一颗螺丝钉,我深刻感受到法考这项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全新制度的规范、科学、严谨与严肃。 由姜海涛先生领衔,汇集司法部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开展法考制度研究的多年成果,和从事考试管理与考务管理的心得体会,经过数年精心打磨,终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研究》这一鸿篇巨作。本书扎根中国国情和法律职业队伍建设的实际,以制度建设为线索,以顶层设计者的视角,将历史与现实有机结合,审视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深厚底蕴;以法学家的笔触,将法考制度与法治人才培养、法治社会建设相结合,勾勒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有效创新的清晰脉络和深邃的法治文化图景。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研究》共26多万字,分二十章节深入研究了中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实施效果,系统阐释了我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考试管理与考试组织各项规范要求,并分析了构建培养选拔和职业训练“一体化”法治人才养成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作者提出了完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式、制定法律职业胜任能力标准、建立法律职业统一培训制度、推动构建法学教育、资格考试与职前培训统一的法治人才培养选拔管理体制等多项建议,既保证理论深度,又兼顾实践广度,为我们理解这一制度提供了宝贵的智识资源。 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中,“统一”是本书重点阐述和创新的要点之一。以往的各类法律职业相关考试,如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不同法律职业的考试,存在组织部门不同、性质不同、标准不同、门槛不同等问题,导致标准各异、内容分散,难以体现共同职业标准。作者提出,理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统一”是关键。首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由三个统一构成。一是报考学历专业条件统一,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报考法考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二是法律职业资格准入,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是法律职业能力养成,必须完成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其次,考试组织管理统一。根据有关规定,司法部统一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国法考组织实施和业务工作。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局牵头具体负责法考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制定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三,应当从事法律职业的九类人员都必须参加法考并取得资格。无论是担任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从事律师执业、担任公证员、仲裁员(法律类),还是在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都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第四,考试内容统一,考试涵盖法学基础理论、各部门法以及法律职业道德等全部内容,形成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以法学教育的核心课程和司法机关的业务需求为测试基础的完备体系。最后,考试标准统一,除享受放宽政策地区外,从命题、评分到合格线的划定等各个环节都有统一的规范,保证了考试的公平性和公信力。这一统一的考试标准为不同地区、不同教育背景的考生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有利于选拔出真正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优秀人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作为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制度设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研究》的核心创新之处在于多方面分析探讨和研究论证,提出要努力构建“一体化”培养选拔法律职业人才养成机制,推动法律职业人才培养选拔与法律职业用人制度紧密衔接、良性互动。 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目的在于服务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考试应当遵循人才形成的规律。作者指出,过去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存在法学教育、资格考试与职前培训相互脱节的问题,这种脱节导致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建立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通过整合法学教育、资格考试与法律职业职前培训,推动形成统一的法学教育培养、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拔、统一的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三个环节相配套的有机统一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这一机制的实施,将有利于法律职业人员形成共同的法律信仰、职业操守、专业精神以及对法律职业的认同感,有利于构建高素养的中国特色法律职业共同体。 作者对“中国特色法律职业共同体”内涵的创新解读是多维度的。传统观念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要关注考生对法律知识的记忆和理解。本书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职业共同体应包含更多要素,主要包括:坚定的政治素养,法律职业者应具有依宪法法律办事的理念,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与利益;广博的知识素养,接受系统的法学教育培养,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功底,能够运用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定,正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不仅通晓法律知识和原理,具有精深的法律素养,还应具备与法律理念、法律思维、法律价值判断相关的人文知识、创新精神、社会责任和家国情怀;独特的专业素养,具备坚定的法治信仰,恪守专业的法治精神,具备独特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能力;公正的伦理素养,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 作者将制度研究置于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理论视野下,借鉴教育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理论,从法律职业、人才培养、考试制度、组织管理等角度深入剖析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拓展了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为该领域理论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本书作为国内第一部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方面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理论观点,从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衔接理论,到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理论等,打破了以往研究的碎片化局限。作者广泛选取样本,深度对比借鉴,通过对比普遍法系、大陆法系国家在法律人才培养、选拔、评价等方面的差异,为我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优化提供了丰富的参考蓝本,凸显了研究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作者在阐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时,多次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基本法治原则,强调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等人才要求,体现了开放包容的法治文化态度。 作者在论及各项制度时,都对涉及的要素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确保读者能循序渐进地掌握各方面的要求。本书各部分内容紧密相连,前一章节为后一章节铺垫,后一章节在前一章节的基础上进行深化与拓展,逻辑连贯、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形成一个闭环的完整的知识体系,便于读者能够全面、深入地理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全貌。 总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研究》以其扎实的理论基础、开阔的国际视野和务实的实践探索,填补了相关研究的空白,为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与实践指导。期待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土壤中不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为法治建设提供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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