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5-06-10 15:53:14

全国首部推广公安先进典型工作经验的法规在漳州出台

作者:黄杰 洪凌霄 傅以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全国首部推广公安先进典型工作经验的法规在漳州出台

《“漳州110”发展促进条例》正式颁布

本报讯  6月4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漳州110”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该《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系全国首部以公安先进典型工作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地方性法规。

据悉,《条例》共十八条,紧贴漳州城市发展和“漳州110”队伍建设实际,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弘扬宣传等方面入手,以“漳州110”的发展促进为核心进行制度设计。

同时,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要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建立创新激励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建立健全相关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对接联动,切实将“漳州110”忠诚为民、快速反应融入警务机制建设、对接联动协作和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此外,《条例》还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漳州110”发展促进工作,并从品牌文化建设、学习研究、媒体宣传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推动营造全社会学习“漳州110”的良好氛围。

《条例》的颁布,将进一步发挥“漳州110”辐射带动作用,传承弘扬“漳州110”“人民的保护神”服务宗旨,传播推广“漳州110”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形成的机制与经验,有利于加强“漳州110”和漳州城市基层治理品牌建设,更好服务漳州发展,造福漳州百姓,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漳州”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向全国输出漳州经验、漳州方案,提升“漳州110”品牌影响力和漳州城市知名度。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