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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5:59:46

恐吓诈骗青少年 团伙4人被判刑

作者: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张霞 章温平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浦城法院审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法院对4名被告人依法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至20000元不等。

2024年8月,张某在境外社交软件上学会针对青少年的诈骗手法后,组建起分工明确的4人犯罪团伙,并将窝点设在浦城县某小区。他们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明星小卡免费送,仅需0.15元爱心捐款”的短视频,以极低的“门槛”吸引未成年人加入QQ群。当未成年扫码支付后,团伙成员便化身“发货员”,在索要姓名、地址等收货信息后,发送伪造的“系统警示”截图,谎称未成年人操作致账户异常,需家长手机验证返款,否则自动扣除家长银行卡金额6万元,拒不配合的还将移交法院起诉等,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容易恐慌的心理步步紧逼。在恐吓得手后,张某等人通过视频通话实时监控受害者操作,要求查看家长手机支付账户余额,继而发送收款二维码实施转账。短短两天内,共骗取两名未成年人合计6.6万余元,被骗款经洗钱后转换为虚拟货币流入张某账户。

浦城法院经审理认为,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财物,数额巨大,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本案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等情节,结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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